苏安监规〔2014〕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省安监局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联系。
联系人:储剑波,联系电话:025-83332433。
附件:《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