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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鸣翔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换证)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6-04-08 点击量:8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鸣翔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换证)

勘察时间

2025.8

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鸣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翔化工)是由南京天弓实业有限公司与亚洲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10年6月,位于省级化工园区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10号,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公司占地面积26126m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潘杰,分管安全负责人:黄卫国,安全总监:焦宏典;现有员工95人(工伤保险缴费人数89人,返聘6 人)。生产班组采取“四班三运转”操作,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330天。设置安全部为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本公司注册地址与本项目生产地址一致,本企业亦不在其他地址有经营和生产场所;不存在“一企多址”或“一址多企”的情况。企业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已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苏)WH安许证字[M00275]。许可范围:2-甲基苯胺(100 t/a)、4-氯苄基氯(850吨/年)、盐酸(2290吨/年)。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0日。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应急〔2019〕105号),经分析与评估,本公司安全风险等级为较大风险(橙色)。

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江苏鸣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单元(1#车间、2#车间、3#车间、液氯气化厂房、导热油炉房、柴油发电机间、柴油发电机间)、储存单元(罐区、1#仓库、2#仓库、供氢站)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645号令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正、第89号修正)、《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规〔2017〕1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的规定,应进行安全评价。

评 价 结 论

江苏鸣翔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许可范围:2-甲基苯胺(100 t/a)、4-氯苄基氯(850吨/年)、盐酸(2290吨/年)。

项目组成员

杨在国

1500000000100138

化工机械

高工

注安工程师

薛 冬

1200000000200811

化工工艺

高工

注安工程师

刘萍

1100000000303299

安全

注安工程师

杨  湧

1600000000200457

自动化

高工

注安工程师

杭有锋

1700000000200499

电气

注安工程师

唐梅

1600000000300603

化工工艺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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