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昆山华复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昆山华复精密金属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昆山华复精密”)成立于2004年02月28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昆山开发区孔雀路207号,法定代表人为甘锦添,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80万美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孔雀路207号。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的制造、加工,模具设计与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金属材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配套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物流软件系统技术开发及应用,自有房屋租赁,金属制品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昆山华复精密年产模具200套,所生产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昆山华复精密属行业“金属制品业”,依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监管类别为“四、机械行业”。 企业现有职工约100人,配设安全管理人员1名,工作制度300天,单班制度(每班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厂内设餐厅(餐食统一外购)、无宿舍。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本项目:丙烷(序号:139)、柴油(序号:1674)、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05)、乙醇[无水](序号:2568)、蓝丹水(序号:2828)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2016年2月6日修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号令),本项目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企业使用的碱性清洗剂,虽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但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报告显示,PH:13-14,片碱百分比1-5%,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GB30000.19-2013)第4.3.3.3条判定为:皮肤腐蚀类别1A、《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GB30000.20-2013)第4.3.3.6条判定为:眼部类别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健康危害,碱性清洗剂属于危险化学品。 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5607-2008)、《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17),本项目不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但石墨加工机过程中产生的石墨粉尘,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4.1.2条,其为ⅢC级可燃性导电粉尘。石墨加工机采用湿式作业,粉尘通过湿式过滤沉淀后定期清洁处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火灾、其他爆炸、车辆伤害、灼烫、中毒和窒息、淹溺、坍塌、高处坠落、容器爆炸、其他伤害(夹伤、压伤、割伤、碰伤、包括职业危害:噪声、高温、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昆山华复精密金属有限公司生产和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昆山华复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陈 建 | 1600000000200484 | 安全 | 成员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成员 |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成员 | |
戴海祥 | 1500000000200140 | 化工机械 | 项目负责人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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