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叔胺尾气增加压力远传、在役装置甲类罐区T-6713丙烯腈储罐增加贫氧氮封等安全设施变更 | |||
勘察时间 | 2026.4 | |||
项目基本情况 | 2025年4月,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发现项目的工艺设计、仪表控制、安全联锁等方面存在不尽合理的情况,为了提高工艺自动化水平、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环保要求,在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项目需要,对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的甲类车间二、甲类车间三、丙类罐组二、污水站进行工艺安全提升改造(变更未涉及SIS系统),实施了叔胺尾气增加压力远传等安全设施变更。 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9 月份安全审计过程中共发现不符合项 197 项(3 项A 级、3 项B 级、C 级项 191 级),万盛大伟需对其中提出的安全设施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为了提高工艺水平、降低安全风险,完成整改要求,在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项目需要,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对甲类车间一、甲类车间二、甲类车间三、甲类罐区、丙类罐区二、高盐废水处理装置进行改造。实施了在役装置甲类罐区T-6713丙烯腈储罐增加贫氧氮封等安全设施变更。 本次变更的建设地址和项目总产能未发生变化,不增加新的产品品种, 不涉及主生产装置,不改变主要反应工艺。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本次变更涉及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丙二罐区、甲类罐区(甲类液体罐组)、污水站等,不增加主体工艺设备,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状况未发生变化;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次变更涉及的生产单元的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三、储存单元的甲类罐区甲类液体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车间二、丙二罐区、污水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分级,生产单元的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三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为四级,储存单元的甲类罐区甲类液体罐组重大危险源的级别为三级。 | |||
项目实施情况 | 本项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订)、《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应急〔2022〕8号)的要求本次变更应进行安全专项评价。 | |||
评 价 结 论 | 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叔胺尾气增加压力远传、在役装置甲类罐区T-6713丙烯腈储罐增加贫氧氮封等安全设施变更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杨在国 | 1500000000100138 | 化工机械 | 高工 注安工程师 |
薛 冬 | 1200000000200811 | 化工工艺 | 高工 注安工程师 | |
刘萍 | 1100000000303299 | 安全 | 注安工程师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高工 注安工程师 |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注安工程师 | |
唐梅 | 1600000000300603 | 化工工艺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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