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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二园B4厂房一层阳极氧化生产线改建工程设计变更 安全专项验收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6-05-25 点击量:7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二园B4厂房一层阳极氧化生产线改建工程设计变更

安全专项验收评价报告

勘察时间

2025.11

项目基本情况

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二园位于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海军西路868号(祥泰路东侧、祥龙路南侧、科创路西侧、海军西路北侧)。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二园,现有员工13000人,其中管理人员31人,安全员 12人。一期占地面积223776m2,一期建筑面积137143m2;二期用地面积为214667m2,二期建筑总面积约228111.96 m2。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周群飞,注册资本415139.755899万元人民币,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加工铝、镁和锌等各式新型合金材料及制品、高技术复合材料制品、不锈钢制品、金属冲压件、电子产品配套塑料件、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及相关零组件、使携式微型计算机及相关零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相关零组件、工模具、刀具、治具、检具及挂具、电子通讯产品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2024年9月22日B4厂房一层4条阳极氧化生产线(前处理线,阳四线,阳五线,阳零线)因整流器失火导致部分设备损坏,需要对受损的4条阳极氧化生产线进行修复和更换(除了阳四线是找原厂商重新替换的,其他都是整修的)。后由中筠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机械行业乙级,证书编号:A352014880,有效期至2027年12月05日】编制了《设计变更说明书》,并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蓝思二园B4厂房一层阳极氧化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有:铝合金压铸件、铝抗腐蚀剂、自动化抛防冲花助剂、铝材自动化抛防流痕光亮剂、高温封孔剂、磷酸、草酸、硫酸、清洁剂、阳极着色前处理剂、硝酸、氢氧化钠、清洗剂等。生产过程中副产氢气直接随生产过程中废气排出。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辨识,本次安全评价涉及原辅材料中的硝酸(序号2285)、硫酸(序号1302)、磷酸(序号2790)、氢氧化钠(序号1669)以及氢气(序号1648)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本次安全评价涉及的主要原辅料中,火灾危险等级为乙类的有硝酸等;火灾危险等级为丙类的有铝抗腐蚀剂、自动化抛防冲花助剂、铝材自动化抛防流痕光亮剂、清洁剂、清洗剂等。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本次安全评价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653、666、703号令修改)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关于将4-(N-苯基氨基)哌啶等7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2日联合公告),本次安全评价硫酸属于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公安部),硝酸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次安全评价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本次安全评价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本次安全评价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次安全评价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相关规定,凡储存设施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储罐区、库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为高危储存设施。本评价报告不涉及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本次安全评价不涉及可燃性粉尘。

主要存在火灾、起重伤害、灼烫、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噪声与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

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次安全评价涉及的生产单元(不涉及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实施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对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二园B4厂房一层阳极氧化生产线改建工程设计变更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进行安全专项验收评价工作。

评 价 结 论

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二园B4厂房一层阳极氧化生产线改建工程设计变更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组成员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安全

高工

朱鑫

1500000000302441

化工机械

注安

唐梅

1600000000300603

化工工艺

注安

杭有锋

1700000000200499

电气

注安

杨湧

1600000000200457

自动化

高工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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