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 名称 | 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21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简称“速的奥”)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幸福西路南侧、院士路东侧地块。成立于2022年1月24日,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欧元,占地面积79980m2,公司法定代表人:DIRK ALOIS COOREVITS,主要负责人:赵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7G73EA1E。 速的奥公司现有员工93人,企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EHS部,任命刘达森为安全总监,配备了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速的奥公司实施了“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或“本项目”);本项目于2022年6月29日取得了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的备案通知(备案号:泰行审备[2022]35号)。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1座甲类车间、1座丙类车间、3座甲类仓库、1座丙类仓库、1座液化烃罐组、1座甲类罐组、1座丙类罐组、1座危废库、1座控制室、2座综合楼、1座配电/消防泵房、1座公用工程站等。项目建成后可以形成:21000吨/年聚氨酯泡沫填缝剂、20000吨/年硅酮密封胶、10000吨/年聚氨酯密封胶、10000吨/年改性硅烷密封胶、2500吨/年聚氨酯胶粘剂的生产能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企业行业分类属于“C门类-制造业,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中类-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6小类-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不属于“一企多址”或“一址多企”的企业;企业总体安全风险等级为橙色较大风险。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和淘汰目录(2025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和禁止类项目,符合要求。 2023年2月17日,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通过了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的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项目编号SCPS2023M003),结论为: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采用比利时速的奥集团成熟工业化技术生产,各产品生产工艺安全可靠,运用在相应规模的生产装置上可行,生产过程的安全风险可控,可以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和工业化生产。 速的奥公司委托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并于2023年6月1日通过了安全条件专家评审。 速的奥公司委托山东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及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237009408]编制了《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本项目放弃实施了“5000吨/年丙烯酸树脂密封胶”),并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专家评审。 因投资计划调整,速的奥公司对“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方式;除了本项目放弃实施的“5000吨/年丙烯酸树脂密封胶”,还有“甲类罐组、丙类罐组(部分储罐)、甲类仓库3”暂不实施,建设场地已预留。 本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形成12600吨/年聚氨酯泡沫填缝剂、12000吨/年硅酮密封胶(无溶剂型)、5000吨/年聚氨酯密封胶(闪点>93℃)、2500吨/年改性硅烷密封胶(无溶剂型)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21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于2025年1月进行施工,由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及等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213018138]负责施工;由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编号:B132011470-4/1]负责监理。 在安装施工阶段,企业对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助剂计量罐改变计量方式等安全设施进行了变更,委托山东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助剂计量罐改变计量方式等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说明》并于2025年11月3日通过了专家复核。 2025年11月8日,速的奥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三查四定”,于2025年11月18日进行了工程交工验收。 2025年11月27日,本项目一期工程获得由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泰兴建消验字[2025]第0062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合格)》(泰兴建消查字[2025]第0033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结果通知书(合格)》(泰兴建消查字[2025]第0036号)。 速的奥公司编制了《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21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试生产(使用)方案》,于2025年12月2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一期工程试生产起止日期确定为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7月18日。 在试生产阶段,企业就增加烘箱等安全设施进行了变更,委托山东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增加烘箱等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说明》并于2026年06月08日通过了专家复核。 本次安全竣工验收评价范围在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立项、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范围内,与本项目一期通过试生产(使用)方案及变更设计范围相一致。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2026年第3号),企业产品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聚氨酯密封胶、聚氨酯胶粘剂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的MDI(序号317)、二甲醚(序号479)、丙烷(序号139)、异丁烷(序号2707)、溶剂油(序号1734)、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序号358)、二丁基锡(序号332)、甲缩醛(序号484)、苄基二甲胺(序号425)、氢氧化钠(序号1669)、天然气(序号2123)、柴油(序号1674)、氮[压缩的](序号172)、TDI(序号1017)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改、国办函[2017]120号、国办函[2021]58号增补)和《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本项目一期工程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一期工程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二甲醚、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储存设施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安监[2010]177号)规定燃料天然气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二甲醚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本项目一期工程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190号令,第588号修改),本项目一期工程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本项目改性硅烷密封胶、聚氨酯密封胶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常压下的聚合反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规定:涉及涂料、粘合剂、油漆等产品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再列入“聚合工艺”,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化学品粉尘爆炸危害识别和防护指南》GB/T44394-2024,本项目一期工程使用的固体粉料炭黑、颜料属于可燃性粉尘,在卸车入库、储存、供料、投料等过程中,如果发生粉料抛洒、飞扬,容易形成爆炸性粉尘作业环境,一旦遇明火或者其他激发能源,容易导致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本项目一期工程涉及的1台80m3丙烷储罐、1台80m3异丁烷储罐、1台80m3二甲醚储罐、1台50m3二甲醚储罐、甲类仓库1、甲类仓库2属于高危储存设施。根据《泰兴市化工生产企业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专项整治方案》(泰安监[2014]41号)的规定,本项目一期工程丙类车间内溶剂油、催化剂、VTMO、MTMS计量罐,应按照高危储存设施进行管理。 本项目一期产品聚氨酯泡沫填缝剂、硅酮密封胶(无溶剂型)、改性硅烷密封胶(无溶剂型)、聚氨酯密封胶(闪点>93℃)、聚氨酯胶粘剂(闪点>93℃)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2026年第3号)所列的化学品,因此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已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 建设项目主要存在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容器爆炸、管道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烫、机械致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厂(场)内车辆致害、噪声危害、粉尘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8〕32号)的要求,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21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应当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企业储存单元液化烃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 |||
评价 结论 | 结论:根据对本项目的检查分析,速的奥高性能材料(泰兴)有限公司年产6.85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21万吨高性能密封粘接材料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杭有锋 | 高工 | 电气 | 1700000000200499 |
项目组成员 | 刘 萍 | 注安 | 安全 | 1100000000303299 |
薛 冬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200000000200811 | |
徐正州 | 注安 | 化工工艺 | 20201104632000003871 | |
杨 湧 | 高工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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