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新华合金有限公司核电、军工领域用高温合金材料冶炼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 |||
勘察时间 | 2026.1 | |||
项目基本情况 | 江苏新华合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7月27日,位于泰州市戴南镇罗么西村。企业法定代表人华大凤(主要负责人),现有员工230人,其中管理人员26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企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11426128380。营业执照许可范围为:高温合金制品、电热元件、热工仪表、金属丝网、电子元件、焊接材料、电线电缆、不锈钢制品制造、加工、销售,高温合金制品、精密合金制品、耐热钢制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未设计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未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物品。未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未涉及可燃性粉尘。本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在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灼烫、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坍塌、高温、粉尘、噪音等危险有害因素,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本项目的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项目实施情况 |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36号令,安监总局77号令修改,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以及《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 | |||
评 价 结 论 | 江苏新华合金有限公司核电、军工领域用高温合金材料冶炼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冶金 | 高工 |
刘 萍 | 1500000000302114 | 机械 | 注安、高工 |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有色金属 | 注安、高工 | |
刁 海 | 1800000000300568 | 电器 | 注安 | |
刘 萍 | 1100000000303299 | 安全 | 注安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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