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永宁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设施设计诊断问题整改安全设计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勘察时间 | 2026.8.21 | |||
项目基本情况 | 针对设计诊断提出的问题,企业对预聚、精馏车间、罐区进行变更。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2026年第3号增补):本次变更涉及的甲基丙烯酸甲酯(序号1105)、偶氮二异丁腈(序号1600)、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序号:153)、2,2'-偶氮-二-(2,4-二甲基戊腈)(偶氮二异庚腈,序号1595)、叔丁基过氧-2-乙基己酸酯[52%<含量≤100%](引发剂OT,序号1976)、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吹扫、置换用,序号:172)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次变更涉及的偶氮二异丁腈、偶氮二异庚腈属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次变更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循环水装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物质,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项目实施情况 | 评价工作组就变更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生产工艺和装置、安全设施、安全条件、安全管理、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多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勘查,并就该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技术标准,对变更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评价,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根据《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泰州市永宁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设施设计诊断问题整改安全设计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评 价 结 论 | 泰州市永宁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设施设计诊断问题整改安全设施变更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高工 |
薛 冬 | 1200000000200811 | 化工工艺 | 高工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高工 | |
唐 梅 | 1600000000300603 | 化工工艺 | 注安 | |
朱 鑫 | 1500000000302441 | 化工机械 | 注安 | |
刘 萍 | 11000000002303299 | 安全 | 注安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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