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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油品调配车间实施更换调和釜、更换锅炉房导热油炉以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和增加辅料添加剂品种等较大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6-09-03 点击量:18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油品调配车间实施更换调和釜、更换锅炉房导热油炉以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和增加辅料添加剂品种等较大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

情况

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成立于1997年01月02日,位于靖江市江平路东218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608776085G,注册资金2300万。经营范围:纳米材料,润滑油、脂及其添加剂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保温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丰公司现有员工89人,法定代表人为任玉华,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任晓平,安全总监为徐建新,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环部,专职安全员为刘宇杭。

目前,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7000t/a冷轧油、8000t/a热轧油、3000t/a防锈油、5000t/a平整液、1000t/a切削液、1000t/a润滑酯、500t/a铜轧制油、500t/a清洗剂、1000t/a托架油、3000t/a发动机油项目生产装置均正常运行中,并于2016年进行安全设计诊断且经过专家评审和通过了验收。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有:650SN基础油、250SN基础油、60N基础油、75SN基础油、70N基础油、去离子水、HF-503、HF-202A、T501、T202、HF-622、T746、棕榈油、HF-507、ST2317、C-173、葵二酸、三乙醇胺、杀菌剂、消泡剂、氧化石油脂钙皂、合成磺酸钙、EDTA-2Na、KOH、二乙醇胺、T551、C14醇、硬脂酸、单水氢氧化锂、油酸、乳化剂、抗氧剂、防锈剂、润滑剂等。

恒丰公司为了适应新的市场竞争发展要求和积极响应国家工信部《“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号召,该公司装备水平提升、生产方式变革已迫在眉睫!根据《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应急〔2022〕8号),该公司对油品调配车间内北侧生产装置实施更换调和釜、更换锅炉房导热油炉以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增加辅料添加剂等较大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1)油品调配车间:将原6台碳钢/搪玻璃调和釜和1台调和罐更换为7台不锈钢调和釜,并实施自动化改造,安装PLC系统,实现专釜专用,减少生产批次,达到节能降耗,提升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度。

(2)锅炉房:将锅炉房内1台燃料为柴油的导热油炉更换为1台燃料为天然气的导热油炉并实施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

(3)生产车间一和油品调配车间:增加辅料添加剂,主要涉及抗氧剂、润滑剂、防锈剂、表面活性剂(乳化剂)、杀菌剂、消泡剂,共62个品种(其中亚硝酸钠、乙醇胺、二环已胺3种为危险化学品、其余59种为非危险化学品,详见附件: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增加辅料添加剂变动表),上述添加剂仅在相对应的生产车间内、相对应的产品中作为辅料添加,不得随意更改用途。

(4)对在役生产装置提升改造过程中,不改变生产车间总体布局、不降低生产车间安全设计总体水平、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不涉及化学反应工艺、不增加生产品种、不增加设计产能。

依据2025年9月11日,靖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的复函》,根据《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应急〔2022〕8号):你单位在油品调配车间实施更换调和釜、更换锅炉房导热油炉以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属于“装置在役阶段中”的“较大变更”范畴。在不改变生产车间总体布局、不降低生产车间安全设计总体水平、不涉及此次较大变更申请以外其他变更的前提条件下,同意你单位进行变更,将油品调配车间原6台碳钢/搪玻璃调和釜和1台调和罐更换为7台不锈钢调和釜并实施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将锅炉房1台燃料为柴油的导热油炉更换为1台燃料为天然气的导热油炉并实施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

依据2025年11月25日,靖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的复函》:根据《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应急〔2022〕8号),你单位申请增加辅料添加剂属于“装置在役阶段中”的“较大变更”范畴。在不改变生产车间总体布局、不降低生产车间安全设计总体水平、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不新增产品品种和设计产能、不改变物料配比、不涉及此次较大变更申请以外其他变更的前提条件下,同意你单位进行变更,增加辅料添加剂,主要涉及抗氧剂、润滑剂、防锈剂、表面活性剂(乳化剂)、杀菌剂、消泡剂,共62个品种(其中亚硝酸钠、乙醇胺、二环已胺3种为危险化学品、其余59种为非危险化学品,详见附件),上述添加剂仅在相对应的生产车间内、相对应的产品中作为辅料添加,不得随意更改用途。

对照《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应急〔2022〕8号)文件规定,恒丰公司本次变更符合装置在役阶段较大变更中的条款详见下表:

序号变更具体内容对照泰应急〔2022〕8号文装置在役阶段较大变更的条款变更类型1油品调配车间:将原6台碳钢/搪玻璃调和釜和1台调和罐变更为7台不锈钢调和釜,并同步实施自动化升级改造,安装PLC系统,实现专釜专用,减少生产批次,达到节能降耗,提升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度辅助设备设施、非同类型替换(包括型号、材质、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布局、备件材料、监控测量仪表、计算机及软件、电气设备、增加临时的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改变,未降低安全设计总体水平的较大变更2锅炉房:现有锅炉已使用18年,且使用污染物排放较高的柴油,本次拟将原1台燃料为柴油的老旧热载体导热油炉变更为1台燃料为天然气的热载体导热油炉,并同步实施全自动低氮燃烧改造,实现节能减排,提升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度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条件较大变更的较大变更3由于添加剂供应商产品升级换代和添加剂国产化替代,本次拟在主要原料不变、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不新增生产品种和设计产能,生产车间一和油品调配车间增加辅料添加剂,主要涉及抗氧剂、润滑剂、防锈剂、表面活性剂(乳化剂)、杀菌剂、消泡剂,共62个品种(其中亚硝酸钠、乙醇胺、二环已胺3种为危险化学品、其余59种为非危险化学品,详见附件: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增加辅料添加剂变动表),上述添加剂仅在相对应的生产车间内、相对应的产品中作为辅料添加,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主要原料不变,辅料品种或数量发生变化的(不涉及领证产品(副产品)品种、产能变化的)较大变更

常州海鸥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编制《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油品调配车间实施更换调和釜、更换锅炉房导热油炉以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和增加辅料添加剂品种等较大变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设计单位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资质,证书编号:A232024275,能够满足变更设计要求。2025年12月10日日企业组织专家对《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油品调配车间实施更换调和釜、更换锅炉房导热油炉以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和增加辅料添加剂品种等较大变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进行审查,同年12月23日经专家复核通过。

该工程于2025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于2026年2月10日施工完毕并投入试运行。

本次变更工程由设备制造商靖江市中洋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责设备安装,企业自行监理;安装完毕,靖江市华俊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自控系统软件添加、调整,并指导企业调试。

调试运行的过程中,各设施运转符合工艺技术要求。现已运行两个多月,各项工艺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安全设施运行可靠,具备验收的条件。

本次变更项目中涉及的物料有:60N基础油、70N基础油、75SN基础油、250SN基础油、650SN基础油、去离子水、T501、T202、HF-503(高温抗氧剂)、T746、合成脂、橡胶增塑剂N4006、工业白油、大豆油、硫化烯烃、硫化猪油、牛脂胺聚氧乙烯醚、胺中和磷酸酯、磷酸酯混合物、磷酸三丁酯、增粘剂T602C14、增粘剂聚异丁烯、棕榈油、丁基、辛基二苯胺、C-162、C-169、合成酯、TMP椰子油酸酯、硬脂酸异辛酯、PEDO、TMPTO、PEGDO、脂肪醇聚氧乙烯醚、亚磷酸酯、二环己胺、环己胺醚、EDTA-4H、二乙醇胺、乙醇胺、亚硝酸钠、一异丙醇胺、新癸酸、正壬酸、十一碳一元酸、二元酸、三元酸、对硝基苯甲酸、苯甲酸、叔丁基苯甲酸、苯三唑、C10-12 脂肪醇EO/PO、Silwet HS-106、160C、C-507、C-521、C-523、C-522、氧化石油脂钙皂、合成磺酸钙、合成磺酸钡、二壬基萘磺酸钡、磺酸、氧化蜡、氢氧化钙、三乙醇胺、EDTA-2Na、丙二醇、硼酸酯、杀菌剂BK/BIT20、消泡剂有机硅乳液、T551、C14醇、苯三唑衍生物、十二羟基硬脂酸、高碱值磺酸钙、12-羟基硬脂酸、轻质碳酸钙、KOH、葵二酸、二乙二醇丁醚、MIPA、油酸、三羟甲基丙烷、二聚酸、单体酸等,锅炉、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导热油炉使用导热油作为传热介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88号)、《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应急〔2022〕 8号)文的要求应进行安全专项评价。本次评价范围为:油品调配车间实施更换调和釜、更换锅炉房导热油炉以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和增加辅料添加剂品种等较大变更,与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一致。

重大危险源

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标准,本次变更涉及的油品调配车间原辅料亚硝酸钠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经计算,本次变更不构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根据分析评价及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得出如下综合评价结论:

江苏恒丰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油品调配车间实施更换调和釜、更换锅炉房导热油炉以及自动化控制升级改造和增加辅料添加剂品种等较大变更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职务

姓名

职称

学习专业

资格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杨扣华

高工

安全

0800000000102522

项目组成员

杭有锋

高工

电气

1700000000200499

唐 梅

注安

化工工艺

1600000000300603

杨 湧

高工

自动化

1600000000200457

朱 鑫

注安

化工机械

1500000000302441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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