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捷通磨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捷通磨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6月08日,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政七,注册资本8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新生路38号。经营范围:生产离合器片、离合器总成、冲压模具及离合器总成模具、刹车片(汽车、火车用)、汽车配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捷通磨擦昆山生产产品主要为离合器片、刹车片,所生产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监管类别为“四、机械行业”。 企业现有职工约47人,生产为单班制,年工作300天,厂内设餐厅(餐食为外购)、无宿舍。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6年第3号)》、《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柴油(序号1674)、天然气(序号:2123)、油墨(序号:2828),不涉及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关于将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酰胺、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苯乙腈和γ-丁内酯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号令),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依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原苏安监〔2009〕10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高危储存设施。 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本项目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序号32:树脂粉),在离合器片研磨过程中会产生树脂粉尘。研磨机内部和集中除尘系统内部有粉尘云产生,本项目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机械致害、触电、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粉尘爆炸、管道爆炸、厂(场)内车辆致害、道路(轨道)车辆致害、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跌落、中毒、窒息、坍塌、容器爆炸、其他(包括职业危害:噪声、高温、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捷通磨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生产和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捷通磨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陈 建 | 1600000000200484 | 冶金 | 成员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成员 | |
朱 鑫 | 1500000000302441 | 化工机械 | 成员 | |
戴海祥 | 1500000000200140 | 安全 | 项目负责人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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