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苏州大族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高端光伏装备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苏州大族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苏州大族”)成立于2026年05月1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位于张家港市后塍街道张杨公路1599号103栋厂房102室,法定代表人为王振华。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是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大族激光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厂房8360.74平方米。新购入生产设备新增20T行吊2台、电动液压升降堆高车2台、全自动轨道焊接机2台、生产类设备等共9台,原料为基础结构、电机类、石英舟、浆等,工艺外协件采购,来料检验,原材料入库,机加钣金,项目建成后,年产PECVD、LP、硼扩散、磷扩散设备约400台高端光伏装备。 苏州大族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高端光伏装备项目已于2026年6月30日,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张保投资备〔2026〕346号。 本项目年运行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长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本项目员工人数约30人。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6年第3号)》,本项目使用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929)、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05)、乙醇[无水](序号:2568)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关于将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酰胺、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苯乙腈和γ-丁内酯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号令),本项目乙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本项目不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触电、机械致害、灼烫、起重致害、物体打击、厂(场)内车辆致害、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跌落、容器爆炸、管道爆炸、坍塌、泄漏、其他(包括职业危害:噪声、高温、弧光、粉尘)等,事故后果主要是对人员造成伤亡和职业伤害。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苏州大族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高端光伏装备项目安全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能够达到相关安全要求。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戴海祥 | 安全 | 高工 | 项目负责人 | |
陈 建 | 冶金 | 高工 | 成员 | |
杨 湧 | 自动化 | 高工 | 成员 | |
朱 鑫 | 化工机械 | 注安 | 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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