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天润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危废储存库(池)提升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
项目基本 情况 | 泰州市天润合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化工)成立于2002年10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3743137753Y,注册地址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永兴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建强,注册资本6600万元。经营范围: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类胶粘剂制造,销售;环氧树脂、阻燃剂、增塑剂和西洛他唑中间体(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销售;不饱和聚酯树脂配套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余汽供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润化工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公司现有两个生产厂区,其中北厂区位于永安洲镇盛园路15号,占地面积约9289.2平方米,主要复配生产8000吨/年高性能彩色改性环氧树脂胶衣;南厂区位于永安洲镇裕兴路1号,占地面积约39640.97平方米,主要生产100000吨/年环氧树脂类胶粘剂。公司现有员工88人(南厂区68人,北厂区20人),其中各类中高级技术人员18名,专职安全员为封纪成(注册安全工程师)、李玲(注册安全工程师),徐陈军为公司安全总监(工程师)。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8号公告、〔2026〕第3号公告),泰州市天润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南厂区生产的产品环氧树脂类胶粘剂(目录序号:2828第24项)属于危险化学品,须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北厂区生产的产品改性环氧树脂胶衣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是利用南厂区生产的部分环氧树脂类胶粘剂产品进行调色复配加工生产的。 天润化工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换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苏)WH安许证字[M00066],许可范围为环氧树脂类胶粘剂(100000吨/年),有效期至2027年4月8日。 依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的通知》(苏安监〔2017〕77号),天润化工的安全风险等级为黄色一般风险。 2025年6月,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过程中,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对公司南厂区东侧污水暂存池内液态物质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含有甲苯、苯酚等成分并超标)。针对鉴定的液态危险废物,企业编制了《泰州市天润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风电叶片用改性环氧树脂生产线技改项目验收后固废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明确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该液态危废废物(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和喷淋废水)属于HW49其他废物(772-006-49)。 由于天润化工现有的危废仓库不能满足液态危废废物(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和喷淋废水)的贮存,故企业拟开展本次危废储存库(池)提升改造项目,对企业南厂区东侧原有的350立方米污水地上暂存池(占地200平方米)进行提升改造,新购置316L不锈钢箱体、活性炭吸附系统、电控系统等设备20台(套),将该污水地上暂存池改造为危险废物储存库(池)。本项目建成后不涉及新增生产能力,也不涉及新增相关物料,只为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鉴于上述情况,天润化工拟投资300万元,对企业南厂区内部东侧的污水地上暂存池实施危废储存库(池)提升改造。 天润化工已于2025年11月25日取得了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新数备〔2025〕1463号。项目名称:危废储存库(池)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性质:其他;项目代码:2511-321203-89-02-478923。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原有的350立方米污水地上暂存池(占地200平方米),进行提升改造,将污水地上暂存池改造为危险废物储存库(池),用于暂存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和喷淋废水),同时将危废储存库(池)尾气接入“氧化喷淋+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并新购置316L不锈钢箱体、活性炭吸附系统、电控系统等设备20台(套),对相应基础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提升。。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跌落、厂(场)内车辆致害、触电、中毒、窒息、灼烫、淹溺、坍塌、泄漏等危险、有害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窒息、淹溺等。 | |||
重大危险源 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本项目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因此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泰州市天润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危废储存库(池)提升改造项目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 湧 | 高工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项目组成员 | 杭有锋 | 高工 | 电气 | 1700000000200499 |
唐 梅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600000000300603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刘 萍 | 注安 | 安全 | 1100000000303299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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