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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6300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产品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1-09-03 点击量:1279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6300/年氯代碳酸乙烯酯产品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9429日由长园华盛(泰兴)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成立于2015323日,是由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金3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沈鸣;公司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过船西路19号,用地面积86690m2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先后建成了年产3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年产25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年产300吨双氟代磺酰亚胺钾(KFSI)、年产3000吨氟化钾和年产60吨甲基二磺酸亚甲酯(MMDS)生产装置;在建年产1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生产装置。在建设上述生产装置的同时,泰兴华盛公司建成了相配套的废水生化处理装置、碳纤维吸附脱附装置、RTO装置和焚烧炉等环保设施。已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WH安许证字[M00283],许可范围:盐酸(11018/年)、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644/年)、氟化钾(3000/年),有效期:20181228日至20211227日。

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生产单元液氯气化装置(含液氯储罐)、氯化及精馏装置、70合成装置、MMDS车间、焚烧装置及储存单元的甲类仓库、甲类罐区、酸碱罐区、丙类仓库分别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生产单元液氯气化装置(含液氯储罐)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的氯化及精馏装置、70合成装置、MMDS车间、焚烧装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的甲类罐区、甲类仓库、酸碱罐区、丙类仓库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大危险源分级的要求,本项目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的液氯气化装置的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

评 价 结 论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300/年氯代碳酸乙烯酯产品及环保设施技改项目安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项目组成员

袁小群

注安工程师

化工工艺

1600000000100118

黄  娟

注安工程师

电  气

S011032000110192001111

刘  斌

高工

注安工程师

化工工艺

1100000000201308

邹井全

高工

注安工程师

安  全

0800000000204968

朱  鑫

注安工程师

自 动 化

1500000000302441

杨  进

高  工

化工机械

0800000000102523

蔡  婕

注安工程师

化工工艺

S011032000110192001133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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