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 名称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安全专项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令修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关于对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防范状况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苏公通[2009]67号)的要求,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我公司”)对该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状况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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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危险 源情 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储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价 结论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治安防范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 421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 154 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关于对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防范状况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苏公通[2009]67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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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 负责人 | 杭有锋 | 注安 | 电气 | 1700000000200499 |
邹井全 | 高工 | 安全 | 0800000000204968 | |
朱 鑫 | 注安 | 自动化 | 1500000000302441 | |
刘 斌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100000000201308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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