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普丰加油站(普通合伙)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泰兴市普丰加油站(普通合伙)经营场所位于泰兴市广陵镇顾周村。该加油站于2018年9月29日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泰)危化经字(泰)20505),许可经营范围: 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2018年9月29日至2021年9月28日,经营方式:加油站经营。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对泰兴市普丰加油站(普通合伙)经营汽油、柴油的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该加油站证照文书齐全。经营方式为加油站经营。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了应急管理局专业安全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3、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该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再次还有中毒窒息、车辆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8、通过《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现场检查、整改复查和分析表明:泰兴市普丰加油站(普通合伙)经营汽油、柴油符合安全要求。 综合上面评价,泰兴市普丰加油站(普通合伙)经营汽油、柴油符合安全要求,具备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建议:加油站应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及整改要求,加强管理,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指挥和操作。企业只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才能达到经营安全和符合劳动条件的要求。 本评价报告只对当时现场安全检查情况负责。 | |||
项目组成员 | 黄 娟 | S011032000110192001111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李 扬 | S011032000110193001009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朱建岚 | 1700000000300884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朱 鑫 | 1500000000302441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袁晓婧 | 1600000000300529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张晓雅 | 1600000000300517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