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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苏陈兴同气站工业气体仓储项目(液氧、液氩、二氧化碳部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1-11-15 点击量:523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兴同气站工业气体仓储项目(液氧、液氩、二氧化碳部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兴同气站成立于2018年03月07日,地址位于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苏叶璐235号,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占地面积为7979m2。主要从事民用燃气项目(丙烷、液化石油气)以及工业气体项目(液氧、液氩、二氧化碳)储存、充装、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兴同气站现有从业人员6人,其中主要负责人为章凤梅,专职安全员为程文井,经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均取得了考核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兴同气站分为工业气体项目(液氧、液氩、二氧化碳部分)和民用燃气项目两部分,其中工业气体项目位于厂区的南部,民用燃气项目位于厂区的北侧,工业气体项目设置3只单罐容积为30m3立式储罐(液氧、液氩、二氧化碳各1只)。民用燃气项目设置4只单罐容积为50m3卧式储罐(丙烷储罐1只,液化石油气储罐2只和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只)。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兴同气站涉及的液化石油气项目属民用燃气,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安监〔2010〕177号)的要求,“凡石油开采后输送到炼油、化工企业厂区前和液化石油气开采后输送到城镇管网、化工企业厂区前的管道线路及其附属设施,以及作为气体燃料使用的生产、生活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的输送管道及储存设施,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因此民用燃气部分不在本评价范围内,本报告仅对泰州市海陵区苏陈兴同气站气体仓储经营部分进行安全评价。

 

重大危险源情况

 

 

价 结 论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兴同气站工业气体仓储项目(液氧、液氩、二氧化碳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职称

学习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杨扣华

高工

电气

0800000000102522

刘斌

高工

化工工艺

1100000000201308

朱鑫

注安

自动化

1500000000302441

高菲菲

注安

化学工程与技术

1700000000200355

李扬

注安

化工机械

S011032000110193001009

邹井全

高工

安全

0800000000204968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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