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张甸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拟建项目于2020年11月11日取得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文件《关于张甸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泰姜行审核[2020]51号。 项目代码号:2020-321204-46-02-572323。 项目建设地址:张甸镇污水处理厂内部(张甸镇魏家村七组张甸工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提质增效改造。 建设规模:1500吨/天(部分建构筑物按3000吨/天,设备按1500吨/天);增设厂区臭气收集处理系统;对现有处理工艺段进行优级化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粗格栅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新建生化一体池(AO生化池,MBR池及膜设备间及鼓风机房),新建接触消毒池等。 拟建项目在国民经济分类中属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代码:D4620)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水处理药剂包括次氯酸钠溶液(10% 浓度)、混凝剂PAM(聚丙烯酰胺)、除磷剂等。次氯酸钠溶液(10% 浓度)属于危险化学品。 拟建项目依托现有安全管理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以及噪声、高温等危险和有害因素。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拟建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无重大危险源物质,因此,本报告分析范围内,拟建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张甸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风险程度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可行。 |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负责人 | 杨扣华 | 电气 | 高工 |
成员 | 邹井全 | 安全 | 高工 | |
成员 | 刘 斌 | 化工工艺 | 高工 | |
成员 | 朱 鑫 | 自动化 | 注安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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