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7日,位于靖江市新港园区丹华港港口,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11940.47万元,法人代表兼主要负责人:袁凯飞。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船舶(包括高性能船舶和特种船)设计、制造、修理;船舶配件生产,海洋平台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内、国际航行船舶淡水供应;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企业现有员工和外务人员800人,企业设置了安全环保部,配备了8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江苏靖江市江阴长江大桥下游10公里处,地处长江三角洲黄金水道,江面宽阔,水深流稳,水陆交通便利。具备建造30万吨以下各类船舶的自然条件。公司占地总面积162万平方米,长江岸线3200余米。 公司现有10万吨级、30万、50万吨级大型干船坞各一座,300吨门吊、600吨门吊各一台,800吨门吊两台,有8个万吨级以上泊位的船舶舾装码头。公司拥有独立的上海设计研发公司和经江苏省认定的技术中心,先后与国内外先进船舶设计院所开展广泛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具备详细的生产设计能力,公司通过了质量、安全、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江苏省一级1类钢质船舶生产企业的评审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目前的VOCs废气主要来源于喷漆过程以及固化过程中有机溶剂的挥发,目前未经处理,通过机械排风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与当地的VOC环保管控要求不相适应,因此需对排风系统中VOCs进行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为保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企业拟投资2200万元,组织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该项目在遵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 (2019) 327号)及相关行业规范,不使用列入国家、省、市限制和淘汰类设备及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采用预处理t沸石转轮+RTO技术对涂装房进行提标改造,购置两台套处理风量为180000立方/小时的沸石转轮+RTO设备,达到降低涂装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项目改造完成后,处理后的大气污染物要求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对车间的送风排风系统进行合理的改造,车间的空气流动不仅可以得到合理的流动,能够保证喷漆工作的良好环境。 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12月6日取得了靖江市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靖行审备[2019]212号)。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企业废气主要来源于船舶钢构件喷漆过程以及固化过程中有机溶剂的挥发,其挥发物的主要成分为二甲苯、乙苯、丁醇、苯甲醇等。 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使用天然气作为焚烧炉的燃料。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属危险化学品。但废气的成分中含二甲苯(序号355)、乙苯(序号2566)、丁醇(序号2761)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依据苏安监〔2010〕177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储存设施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燃料天然气属于城镇燃气,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 建设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灼烫、中毒与窒息、高处坠落、噪声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 |||
评 价 结 论 | 分析结论: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项目组成员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杨湧 | 120000000030138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