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兴化市安丰化工溶剂有限公司 | |||
项目基本情况 | 企业于2020年3月16日取得泰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苏(泰)危化经字20146),有效期限: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储存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序号:1734)、香蕉水(序号:2828-83)、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序号:358)、乙酸异戊酯(序号:2655);无储存经营:涂料用稀释剂(序号:2828-79)、1,2-二氯乙烷(序号:557)、环己酮(序号:952)、甲醇(序号:1022)、乙酸正丁酯(序号:2657)、乙酸乙酯(序号:2651)、二氯甲烷(序号:541)、甲苯(序号:1014)、2-丁酮(序号:236)、丙酮(序号:237)、三氯甲烷(1852)。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79号令修订)、《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12〕231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必须在有效期满前,重新领取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自上次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企业未进行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领证后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主要建(构)筑物、主要设备设施、储存方式、储存规模、周边环境均未发生变化。但该单位的平面布置有所变化,变化情况如下:该单位于2021年7月将东北侧闲置房改造为辅助用房(门卫室)。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该变更不属于:(一)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变更建设地址的;(三)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该变更不属于工艺技术变更、不属于设备设施变更、不属于管理变更。该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兴化市安丰化工溶剂有限公司储存单元和分装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兴化市安丰化工溶剂有限公司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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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扣华 | 高工 | 有色金属 | 0800000000102522 |
项目组成员 | 刘小风 | 注安师 | 法律 | 1600000000300617 |
邹井全 | 高工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0800000000204968 | |
刘斌 | 高工 | 高分子材料 | 1100000000201308 | |
杨湧 | 注安师 | 计算机应用 | 1600000000200457 | |
唐梅 | 注安师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600000000300603 | |
李扬 | 注安师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S011032000110193001009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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