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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华光电(昆山)新材料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加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2-05-17 点击量:316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奇华光电(昆山)新材料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加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奇华光电(昆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奇华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地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长兴路29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宝兵(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光电器件、实验室仪器及检测设备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因公司发展需要,投资800万元,利用自有标准厂房进行扩产(背光模组加工项目),扩产后年产背光模组200万片。本项目年生产26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长2080h,本项目新增员工60人,原厂区设食堂(食堂加工均为电气设备)、无宿舍。

背光模组加工项目于2020年6月向周市镇行政审批局提交立项申请,申请背光模组加工项目,该项目通过备案,备案文号为:昆周投备案【2020】149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奇华公司背光模组加工项目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洗网水(危化品序号:2828)、204固化剂(危化品序号:2828)、乙醇(无水)(危化品序号:2568)。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本项目使用的乙醇(无水)(危化品序号:2568)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未使用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本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

重大危险源情况

奇华公司背光模组加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奇华光电(昆山)新材料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加工项目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专业

职称

承担的主要工作

戴海祥

安全

注安

项目负责人

刘斌

化工工艺

高工

成员

杨湧

自动化

注安

成员

杨扣华

电气

高工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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