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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2-06-09 点击量:453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化验分析过程涉及的壬烷及其异构体(目录序号:1728)硝酸目录序号2285)、乙腈(目录序号:2622)、甲醇(目录序号:1022)、甲苯(目录序号:1014)、正己烷(目录序号:2789)、丙酮(目录序号:137)、二氯甲烷(目录序号:541)、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目录序号:903)、盐酸目录序号2507、高氯酸(目录序号:798)、硫酸(目录序号:1302)、硝酸钾(目录序号:2303)、硝酸镁(目录序号:2309)、硝酸银(目录序号:2340)硝酸锌(目录序号:2331)、锌粉(目录序号:2358)、六亚甲基四胺(目录序号:1375)、重铬酸钾(目录序号:2817)、硼氢化钾(目录序号:1605)、高锰酸钾(目录序号:813)、三氯甲烷(目录序号:1852)、无水乙醇(目录序号:2568)、氢气(目录序号:1648)、甲烷(目录序号:1188)、乙炔(目录序号:2629)、氩[压缩的或液化的](目录序号:2505)、氦[压缩的或液化的](目录序号:929)、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目录序号:172)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三氯甲烷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高锰酸钾、丙酮、硫酸、甲苯、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高氯酸、硝酸镁、硝酸银、硝酸锌、硝酸钾、重铬酸钾、锌粉、六亚甲基四胺、硼氢化钾、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重铬酸钾(铬及其化合物)为高毒物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甲醇、乙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甲醇、甲苯、三氯甲烷、甲烷、氢气、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气瓶间、危化品仓库、一般试剂库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可燃性粉尘该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重大危险源情况

不涉及

评 价 结 论

经过对该单位综合评价后认为: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具备安全条件。

项目组成员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高工

项目负责人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高工

成员

刘斌

1100000000201308

高工

成员

杨湧

1600000000200457

注安

成员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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