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化验分析过程涉及的壬烷及其异构体(目录序号:1728)、硝酸(目录序号:2285)、乙腈(目录序号:2622)、甲醇(目录序号:1022)、甲苯(目录序号:1014)、正己烷(目录序号:2789)、丙酮(目录序号:137)、二氯甲烷(目录序号:541)、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目录序号:903)、盐酸(目录序号:2507)、高氯酸(目录序号:798)、硫酸(目录序号:1302)、硝酸钾(目录序号:2303)、硝酸镁(目录序号:2309)、硝酸银(目录序号:2340)、硝酸锌(目录序号:2331)、锌粉(目录序号:2358)、六亚甲基四胺(目录序号:1375)、重铬酸钾(目录序号:2817)、硼氢化钾(目录序号:1605)、高锰酸钾(目录序号:813)、三氯甲烷(目录序号:1852)、无水乙醇(目录序号:2568)、氢气(目录序号:1648)、甲烷(目录序号:1188)、乙炔(目录序号:2629)、氩[压缩的或液化的](目录序号:2505)、氦[压缩的或液化的](目录序号:929)、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目录序号:172)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三氯甲烷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高锰酸钾、丙酮、硫酸、甲苯、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高氯酸、硝酸镁、硝酸银、硝酸锌、硝酸钾、重铬酸钾、锌粉、六亚甲基四胺、硼氢化钾、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重铬酸钾(铬及其化合物)为高毒物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甲醇、乙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甲醇、甲苯、三氯甲烷、甲烷、氢气、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气瓶间、危化品仓库、一般试剂库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可燃性粉尘。该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不涉及 | |||
评 价 结 论 | 经过对该单位综合评价后认为: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具备安全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高工 | 项目负责人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高工 | 成员 |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高工 | 成员 | |
杨湧 | 1600000000200457 | 注安 | 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