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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内河港市区港区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2-07-13 点击量:362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州内河港市区港区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5日,由上海益嘉物流有限公司、泰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育才路。为服务“稻谷深加工二期项目”,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内河码头工程,并于2022年7月6日取得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新行审备〔2022〕220号),建设规模:码头利用古马干河岸线长度约160米,主要建设6个3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1000吨级预留),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设计年吞吐量350万吨。

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交水规〔2021〕6号)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是指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辨识确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储存危险货物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其中,储罐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封闭的危险货物堆场以隔离设施为界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本工程拟作业货种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因此,本工程不构成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本评价报告认为:泰州内河港市区港区泰州永益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已按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前期工作,码头港址选择、总体布局合理,采取了较为成熟的工艺。企业在今后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在生产运行中强化安全管理,本项目投产后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组成员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一级

项目负责人

 

1500000000302441

三级

评价组成员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二级

评价组成员

 

1700000000300741

三级

评价组成员

 

1100000000201308

二级

评价组成员

杭有锋

1700000000200499

二级

评价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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