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为1933.3平方米,现有1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3台双枪单油品(其中J101柴油加油机2#枪与J102柴油加油机4#枪均停止使用)。现有4只储罐,由于T103柴油罐与T104柴油罐、T102汽油罐与T103柴油罐之间间距小于0.5m,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故加油站暂停使用T103柴油罐。因此现场实际在用储罐3只,分别为1只30立方米92#汽油罐,1只30立方米95#汽油罐,1只30立方米柴油罐;汽油罐总容积为60立方米,柴油罐总容积30立方米(折半计算为15立方米);故油罐总容积为75立方米(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规定,当V总≤90立方米,V柴单≤50立方米,V汽单≤30立方米为三级加油站,该站V总=75立方米,故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的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该加油站证照文书齐全。经营方式为加油站经营。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了专业安全培训,并取得了泰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3、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已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212002022019)。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该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泄漏,再次还有中毒窒息、车辆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8、通过《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现场检查、整改复查和分析表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符合安全要求。 综合上面评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符合安全要求,具备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黄 娟 | S011032000110192001111 | 二级 | 项目负责人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在国 | 150000000010013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朱建岚 | 1700000000300884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袁晓婧 | 1600000000300529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张晓雅 | S01103200011020200123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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