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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预处理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2-08-16 点击量:547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预处理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917日,位于仪征市十二圩沙河口,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人代表兼主要负责人:姜福海。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包括船舶舾装码头租赁;港湾作业。民用船舶、船舶附件、金属结构件、机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修理;金属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企业现有员工和外务人员350人,企业设置了安全环保部,配备了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202034日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市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我公司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当中,要求提升治污设施运行效果,确保实现VOCs消减、达标排放,并自查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按期上报,即时整改。

2021413日仪征环保局大气候科来厂环保检查,明确指出我公司3m4.5m预处理生产线属于一级除漆雾设备,而目前所使用的活性炭处理装置属于落后淘汰产品,不符合大气环保治理要求,3m预处理生产线在线监测数据严重超标,要求我公司立即组织整改,满足达标排放。

为保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企业拟投资3150万元,组织实施预处理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保治理技改项目。该项目采用漆雾预过滤、集中脱附等先进工艺技术购置沸石转轮机、气动阀门控制设备等国产设备75台(套),对预处理喷涂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环保治理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150万立方米有机废气,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建设项目已于2022329日取得了仪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仪工信备[2022]26号)。

重大危险源情况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3m4.5m预处理生产线喷漆过程以及烘干固化过程中有机溶剂的挥发,其挥发物的主要成分为二甲苯、乙苯、丁醇、乙酸丁酯等有机溶剂。

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使用天然气作为焚烧炉的燃料。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建设项目涉及的天然气(序号2123)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属危险化学品。但废气的成分中含二甲苯(序号355)、乙苯(序号2566)、丁醇(序号2761、乙酸丁酯(序号2657)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依据苏安监〔2010177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储存设施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燃料天然气属于城镇燃气,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

建设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灼烫、中毒与窒息、高处坠落、噪声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分析结论: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预处理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保治理技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项目组成员

刘斌

110000000020130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杨湧

1200000000301386

二级

项目组成员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一级

项目组成员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一级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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