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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众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冶炼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2-09-30 点击量:672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众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冶炼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众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621日,位于兴化市戴南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中再生大道西侧),企业占地面积约为380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现有员工约300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约4人。

为满足市场需求,将戴南镇的不锈钢产业做大做强,企业响应“市场集中、熔炼集中、酸洗集中、物流集中”的号召,企业新建的不锈钢集中冶炼项目生产规模按最终年产150万吨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本期为一期工程,占地约350亩,土地性质为自有工业用地,建筑面积约176800m2年产不锈钢连铸坯41万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28)、氮[液化的或压缩的](序号172)、氩[液化的或压缩的](序号2505)、天然气(燃料、序号2123)、氢氧化钠(污水处理用,序号1669)、硫酸(污水处理用,序号1302)、一氧化碳(冶炼烟气有害成份,序号2563)、六氟化硫(序号1341,断路器含有)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涉及的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一氧化碳(冶炼烟气有害成份)属于高毒物品。

本项目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物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一氧化碳(冶炼烟气成份)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燃料)参照重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氧储存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LNG气化站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江苏众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冶炼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项目组成员

杭有锋

1700000000200499

有色金属

注安

 

1100000000201308

化工工艺

高工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冶金

高工

 

1800000000300568

电气

注安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安全

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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