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 年产60台套带式焙烧机生产项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泰兴市虹桥工业园,成立于1992年8月11日,注册资本14000万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朱圣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冶金成套设备及零配件、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上述项目不含国家产业政策淘汰限禁的产品及落后的工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球团成套设备制造、销售及技术研发;球团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市场要求,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拟投资51656万元,组织实施年产60台套带式焙烧机生产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该项目占用约67.1亩,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企业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证第0006741号)建设2栋1F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1座造球盘工作台,总建筑面积为22472平方米。购置装载机、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等离子切割机等128台(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60台套带式焙烧机。 建设单位已于2021年8月20日取得了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江苏省企业投资备案证》(备案证号:虹镇投备〔2021〕89号)。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本项目生产工艺为同行业通用生产工艺,主要为机械加工、焊接工艺,为通用的、成熟的生产工艺。因此该建设项目的生产技术为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主要有:钢板、方钢、角钢、圆钢、槽钢、丙烷、氧(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氩(压缩的)、乙炔、焊材;主要产品为带式焙烧机。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氧(压缩的)(序号:2528)、二氧化碳(压缩的)(序号:642)、乙炔(序号:2629)、氩(压缩的)(序号:2505)、丙烷(序号:139)为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乙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的化学品、易制爆的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中“火灾危险性分类”,建设项目涉及的物料中丙烷、乙炔为甲类物质;氧(压缩的)为乙类物质;铸件、钢板、方钢、角钢、圆钢、槽钢、焊材、二氧化碳(压缩的)、氩(压缩的)为戊类物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建设项目生产单元和存储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3号)、《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原苏安监[2009]109号),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建设项目无列入其中的可燃粉尘,因此无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物体打击、灼烫、高处坠落、中毒与窒息、粉尘危害、噪声危害、辐射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 |||
评 价 结 论 | 分析结论: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年产60台套带式焙烧机生产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其风险程度能够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可行。 | |||
项目组成员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杨湧 | 120000000030138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