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昆山顺得利金属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基本情况 | 昆山顺得利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得利”)成立于2002年06月27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郭泽路158号,法定代表人为陶军。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250万美元,生产厂房为自建标准厂房,厂区总建筑面积约11777m2。经营范围:生产自行车、机车、汽车零配件及小五金;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顺得利现有职工87人,配设安全管理人员3名,工作制度300天,采用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厂内设餐厅和宿舍。餐厅位于食堂综合楼一层,餐厅内不进行食品加工,委托团膳公司统一配送供餐。宿舍为台干宿舍(约5人),位于厂区东南角。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使用的: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序号:903)、硫酸(序号:1302)、硫酸镍(序号:1318)、氯化镍(序号:1473)、氯化锌(序号:1480)、硼酸(序号:1609)、氢氧化钠(序号:1669)、硝酸(序号:2285)、盐酸(序号:2507)、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28)、乙炔(序号:2629)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硫酸镍(序号:1318)、氯化镍(序号:1473)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硫酸(序号:1302)、盐酸(序号:2507)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序号:903)、硝酸(序号:2285)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 (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号令),本项目使用的乙炔(序号:2629)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使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本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顺得利生产和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昆山顺得利金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戴海祥 | 安全 | 注安 | 项目负责人 | |
刘斌 | 化工工艺 | 高工 | 成员 | |
杨湧 | 自动化 | 注安 | 成员 | |
杨扣华 | 电气 | 高工 | 成员 | |
敬雷雷 | 安全 | 注安 | 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