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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3-01-29 点击量:362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129日,单位地址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沿江开发区船舶产业园区,公司注册资金130283.6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12323728098Y。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代表为陆子友,主要负责人为罗伏祥。公司现有员工及务工人员2350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260人,含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共87人。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是由中船海洋与防务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企业主要从事船舶建造及大型钢结构件制造,规划产能为年建造10万吨及以下船舶20艘。公司生产区域占地面积120万平方米,拥有岸壁式舾装码头1200米,2座内港池舾装码头共计1600米,10万吨级船台2座,5万吨级船台2座以及300吨门式起重机,260吨门式起重机,18米卷板机,1000吨油压机等完善的设备设施。

重大危险源情况

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板、丙烯、氧气、二氧化碳、氩气、管道天然气、油漆、油漆用稀释剂、柴油、润滑剂、润滑油、焊材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28),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642),丙烯(序号140)、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05)、天然气(序号2123)、油漆(序号2828)、油漆用稀释剂(序号2828)、柴油(闪点≤60℃)(序号1674)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丙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灼烫、中毒窒息、淹溺等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噪声、粉尘、毒物、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评价结论: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组成员

刘斌

110000000020130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杨湧

1200000000301386

二级

项目组成员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项目组成员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一级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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