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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3-03-01 点击量:596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项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于2022919日注册成立,位于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路西侧168号。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兼主要负责人为欧文凯,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光伏技术发展迅速,光伏市场应用呈现宽领域、多样化的趋势,适应各种需求的光伏产品将不断问世,除了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外,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小型光伏系统、离网光伏系统等也将快速兴起。为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拟投资75000万元,组织实施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项目,该项目为新建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45752平米及辅助设施,新建超高效 N 型光伏电池生产线1条。项目购置制绒上料机、中转机械手、碱抛臭氧机、RCA下料机等主要设备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MW超高效N 型光伏电池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已于2022122日取得了泰兴市行政审批局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2979号。本报告分析内容与项目立项批文一致。

重大危险源情况

 建设项目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工艺流程与国内外硅太阳能电池片通用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该生产工艺成熟可靠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主要有:单晶硅片、银浆、氮气、氧气、硅烷、液氨、一氧化二氮(笑气)、过氧化氢溶液、盐酸、氢氟酸、氢氧化钠溶液、三氯氧磷、三氯化硼、磷烷、碱抛添加剂、去绕镀添加剂、制绒添加剂、三基甲铝、单晶网版、刮条、台面纸、包装材料、管道天然气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氮[压缩的、液化的](序号172)、氧[压缩的、液化的](序号2528)、硅烷(序号1030)、液氨(序号2)、磷烷(磷化氢,序号1266)、三氯氧磷(序号1858)、三氯化硼(序号1844)、一氧化二氮(别名笑气,序号2561)、氢氟酸(序号1650)、盐酸(序号2507)、氢氧化钠(序号1669)、过氧化氢溶液(序号903)、三甲基铝(序号1808)、天然气(序号2123)以及废水废气中含有的少量四氟化硅(废水成份,序号2023)、氟硅酸(废水成份,序号740)、二氧化氮(废气,序号637)、氢气(废气,序号1648)、氯气(废气,序号1381)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磷烷、氯气属于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本项目涉及的氨、氢氟酸、氟化物(四氟化硅、氟硅酸)、磷化氢(磷烷)、氯气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过氧化氢溶液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建设项目涉及的液氨、氢氟酸、磷化氢(磷烷)、氯气、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四部委公告2020年第3号),建设项目涉及的液氨、氯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 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相关规定,本分析报告确认:建设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相关规定,凡储存设施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储罐区、库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为高危储存设施。本分析报告确认:特气站1(笑气、液氨)和特气站2(硅烷、磷烷)属于高危储存场所。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可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可燃性粉尘。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建设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分析结论:在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超高效N型光伏电池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其风险程度能够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可行。

项目组成员

刘斌

110000000020130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杨湧

1200000000301386

二级

项目组成员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项目组成员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一级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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