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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液体装卸设施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3-04-06 点击量:203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液体装卸设施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示范区经备[2022]91号),投资1326.89万元,建设液体装卸设施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8-320720-04-02-728866),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套低温乙烯装/卸及配套设施,年装/卸能力8万吨。新建1套丙烷卸车系统,年卸车能力10万吨,装卸设施系统仅为应急使用,不可常规化运作。

本技改项目包括3部分:

①低温乙烯装卸改造部分:新增低温乙烯装卸撬1套(2个低温乙烯装卸车鹤管)、低温乙烯罐区及系统管网改造;

②丙烷卸车改造部分:主厂区原混合C3罐区与泵区空地上新增丙烷卸车压缩机、在原液体化工品装卸站单元内新建丙烷装车鹤位,实现其可以接卸丙烷,部分丙烷管道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完成丙烷卸车,同时保留原混合C3的装车流程。

③低温乙烯装车扩能部分:利用低温乙烯罐内乙烯倒料泵(2台),在原液体化工品装卸站内改造,将原液态烃装卸雨棚西扩20.8米,并新建2个装卸安全岛,将原己烷卸车撬和洗油卸车撬移位至新建的装卸安全岛上,在移位己烷卸车撬和洗油卸车撬后空出的2个装卸安全岛上新增2套低温乙烯装车撬(一套含2个装车鹤位、另一套含1个装车鹤位)。

重大危险源情况

本项目输送管道乙烯、丙烷,只在装卸时管道内有乙烯、丙烷,不装卸时管道内没有物料,所以乙烯管道、丙烷管道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辨识范围,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依托的低温乙烯储罐和混合C3储罐已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液体装卸设施技改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目前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安全条件是可行的

项目组成员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电气

高工

钟昌继

1600000000100098

化工工艺

注安

 

1600000000200457

自动化

注安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安全

高工

  

S011032000110193001009

化工机械

注安

 

1100000000201308

化工工艺

高工

168075018615385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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