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新苏集团泰兴贝辰机械有限公司智能机械制造产业基地新建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江苏新苏集团泰兴贝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1年2月20日,位于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金溪路东侧、军民路北侧,法定代表人:褚文光;注册资本6800万美元,营业执照编号:91321283MA2583DQ2N。本建设项目为智能机械制造产业基地新建项目,于2021年10月14日在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立项备案。(备案号:黄政投备【2021】62号。)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项目总用地面积146377.06平方米(约合219.57亩),计容建筑面积157048平方米。新建保险柜生产车间、活塞生产车间、环保设施辅助车间、燃气锅炉房、公辅用房、甲类仓库及配套罐区等建构筑物,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冲床、数控专机、车床、数控龙门铣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第九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本项目于2021年11月委托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PJ-(苏)-019]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经相关安全专家审查通过,并于2021年12月专家复核通过。根据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本项目于2022年1月委托辽宁海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范围:机械行业乙级,证书编号:A221019517]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经相关安全专家审查通过,并于2022年1月专家复核通过,并于2022年1月专家复核通过。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江苏新苏集团泰兴贝辰机械有限公司智能机械制造产业基地新建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朱庆林 | 0800000000102544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张晓雅 | 1600000000300517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朱建岚 | 1700000000300884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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