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新药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中试平台部分)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为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法人陈民章,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拟在泰兴经济开发区金港西路以南、天星大道以北、院士路以东建设新药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本报告的分析范围为中试平台部分,本报告仅论证企业的D20研发车间、D21研发车间、D22研发车间、D31研发车间、D32研发车间、D33氢化车间、D34研发车间、D34A研发车间控制室、D70固体分装车间、D62热熔分装车间、D95包装车间等研发车间是否具备开展中试项目的条件,为下一步实施中试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不涉及到具体中试工艺、中试装置设备、研发的产品,具体的中试工艺、研发的产品企业应按照《江苏省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1〕2号)的规定要求进行。 中试涉及的甲基磺酰氯、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2-氯乙醇、苯基硫醇、氰化钠、叠氮化钠、甲基肼、三正丁胺等剧毒化学品,中试涉及的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氰化亚铜、苯胺、N,N-二甲基苯胺、氟化钾、氟化氢钾、氟化铯、甲基肼、甲醛溶液、雷尼镍、硫酸二甲酯、二氯化锰、二氧化锰、氨、一氧化碳等属于高毒物品,中试涉及的硝酸、高氯酸、过氧化氢溶液、硫磺、1,2-乙二胺、一甲胺溶液、硼氢化钠、硼氢化钾、硼氢化钠、镁、锌粉、高锰酸钾、水合肼等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中试涉及的三氯氧磷、亚磷酸二乙酯、氯化亚砜、三乙醇胺、硝基甲烷等属于监控化学品,中试涉及的醋酸酐、三氯甲烷、哌啶、甲苯、盐酸、丙酮、硫酸、高锰酸钾、苯乙腈等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中试涉及的甲醇、乙醇、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中试涉及的甲醇、甲苯、环氧丙烷、硫酸二甲酯、苯胺、氯苯、二甲胺、苯酚、三氯化硼、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丙烯酸、氢、甲基肼、一甲胺、乙醛、2,2'-偶氮二异丁腈、过氧化二苯甲酰、氨、氯甲烷(一氯甲烷)、一氧化碳、天然气(燃料)等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中试涉及的危险化工工艺包括加氢工艺、氯化工艺、胺基化工艺、氧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重氮化工艺、氟化工艺、烷基化工艺、过氧化工艺、偶氮化工艺。 中试平台与产业化装置共用的D40、D41罐组,D60、D61、D6D三座甲类冷库,D63、D64、D65、D68四座甲类化学品库(主要储存甲类3、4项物质),D66、D67、D69、D6A、D6B、D6C六座甲类库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中试平台与产业化装置共用的D40罐组、D41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后续若具体中试项目需要调整储罐品种时,按要求重新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由于中试装置的工艺不确定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与数量不确定性,无法计算中试装置及仓库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单位在实施具体中试项目时,应根据具体的中试工艺,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
评 价 结 论 | 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D20研发车间、D21研发车间、D22研发车间、D31研发车间、D32研发车间、D33氢化车间、D34研发车间、D34A研发车间控制室、D70固体分装车间、D62热熔分装车间、D95包装车间具备开展中试项目的条件,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满足中试项目的需求。 企业在后续每一个具体中试项目实施时,应按《江苏省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1〕2号)的规定要求实施;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进行反应热风险评估,反应工艺危险度不应高于3级,并以反应热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开展工艺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 | |||
项目组成员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注安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化工工艺 | 高工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注安 | |
高菲菲 | 1700000000200355 | 化工工艺 | 注安 | |
李 扬 | S011032000110193001 | 化工机械 | 注安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安全 | 高工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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