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 情况 | 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成立于2010年08月27日,是一家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注册地点位于兴化市张郭镇罗么工业区,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现有从业人员12人,其中主要负责人为赵京东,专职安全员为刘东方,均经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考试合格,取得了考核合格证。 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于2020年7月23日取得泰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苏(泰)危化经字20212),许可证有效期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3年7月22日,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丙烷(仅作为化工原料使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分装混配后销售范围:一般危化品:丙烷(仅作为化工原料使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79号令修订)、《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12〕23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必须在有效期满前,重新领取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于2019年11月20日取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PZZ苏-1470(23)号),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5日。 自上次换(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三年来,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的变化情况如下: (1)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变化:本项目厂区内北侧金属材料库原租赁给鼎跃公司使用,现已闲置。 (2)设备设施变化:丙烷储罐区西侧万向节处新增设一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信号远传至门卫控制柜,24小时有人值守。 (3)经营品种变化:新增批发[不仓储]经营品种:氢、氦、氪、氖、氙、一氧化碳、医用氧。 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三年来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类别变更情况1经营品种、经营方式新增批发[不仓储]经营品种:氢、氦、氪、氖、氙、一氧化碳、医用氧。2周边环境、平面布局厂区北侧金属材料库原租赁给鼎跃公司使用,现已闲置3设备设施丙烷储罐区西侧万向节处新增设一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信号远传至门卫控制柜,24小时有人值守目前,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现申请领取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体申请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有储存经营:丙烷(仅作为化工原料使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分装混配后销售:丙烷(仅作为化工原料使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批发[不仓储]经营:氢、氦、氪、氖、氙、一氧化碳、医用氧。 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占地面积8968m2,现有1只20m³液氧立式储罐、1只20m³液氩立式储罐、1只20m³液态二氧化碳立式储罐、1只15m³液氮立式储罐、2只单罐容积为15m³卧式丙烷埋地储罐(1用1备)以及一座面积为27m²的乙炔仓库,其中液氧立式储罐最大储存量为22.8t ,年充装量约为4万瓶/年(规格:40升/瓶、210L杜瓦瓶、495L杜瓦瓶);液氩立式储罐最大储存量为28.2t,年充装量约为5万瓶/年(规格:40升/瓶、175L/杜瓦瓶、210L杜瓦瓶);二氧化碳立式储罐最大储存量为22t,年充装量约为1万瓶/年(规格:40升/瓶);液氮立式储罐最大储存量为12.1t,年销量约为8000瓶/年(规格:40升/瓶,210L杜瓦瓶);乙炔最大储存量为0.15t,乙炔年销量约为1.5万瓶/年(规格:40升/瓶);丙烷储罐最大储存量6.75t,年充装量约为:1万瓶/年(规格:40升/瓶、118L杜瓦瓶)。 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座西朝东,东侧为恒丰路,路宽约14m,路东面为农田;南侧为生产河,生产河宽约15m,河南面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园区道路,路北为江苏鼎跃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占地面积8968m2,站区所占区域呈长方形,分为办公区、充装区和储罐区等功能区域,丙烷充装项目位于企业的东南侧,丙烷地埋式罐区西侧布置丙烷充装台,丙烷充装间西侧12m外为乙炔气瓶库,乙炔气瓶仓库西侧25m外为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罐区(露天布置),北侧为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充装间。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充装间北侧为闲置金属材料库;配电间位于站区西北角。本项目储存区设置二道门隔开,站区主要道路宽12m,便于管理和运输。 | |||
重大危险源 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丙烷、乙炔、氧列为重大危险源物质。根据该单位的工艺流程,分为充装单元和储存单元,辨识过程见表2.9.2。 充装单元:丙烷充装台存放丙烷实瓶约50只(其中35.5L气瓶20只、118L杜瓦瓶30只),存在量为1.7t,管道中的丙烷忽略不计;氧气充装间存放氧气实瓶约410只(其中40L气瓶400只、210L杜瓦瓶5只、495L杜瓦瓶5只),存在量约为5.5t;管道中氧忽略不计。 储存单元:丙烷储罐区设置2只15m³丙烷储罐(1用1备),储存量约为6.75t; 液氧储罐区设置1只20 m³液氧储罐,储存量约为22.8t;气瓶库最大存放乙炔钢瓶量100只,乙炔储存量约为0.15t。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物质名称计算结果丙烷充装间丙烷1.70.034<1氧充装间氧5.50.0275<1丙烷储罐丙烷6.750.135<1液氧储罐氧0.114<1乙炔气瓶库乙炔150.15<1由以上计算可知,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充装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根据对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的经营物质、储存条件、作业条件等进行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在经营、储存、装卸、充装等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低温冻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和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后果主要是对人员造成伤害和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受损。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本项目经营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乙炔、丙烷、氢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氧、一氧化碳、医用氧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氩、氮、二氧化碳、氦、氪、氖、氙的火灾危险性为戊类。 (3)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辨识,企业经营涉及的丙烷(危化品序号:139)、乙炔(危化品序号:2629)、氮[压缩的][液化的](危化品序号:172)、氧[压缩的][液化的](危化品序号:2528)、氩[压缩的][液化的](危化品序号:2505)、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危化品序号:642)氢(危化品序号:1684)、氦(危化品序号:929)、氪(危化品序号:1237)、氖(危化品序号:1584)、氙(危化品序号:2200)、一氧化碳(危化品序号:2563)、医用氧(危化品序号:2528)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剧毒化学品。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乙炔、氢、一氧化碳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辨识,企业经营过程中经营不存储的一氧化碳为高毒物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辨识,企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666号修改,第703号修改),企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8)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企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本项目未涉及监控化学品。 (10)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进行毒性物质危害程度分级:一氧化碳为Ⅱ级(高度危害),乙炔为Ⅲ级(中度危害),丙烷、氢、氧、医用氧、氮、氩、二氧化碳、氦、氪、氖、氙为Ⅳ级(低度危害)。 (1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 号),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丙烷储罐、乙炔气瓶库为高危储存设施。 (1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储存充装涉及的氧、乙炔、丙烷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经计算本项目储存单元和充装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3)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可知,该项目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可燃性粉尘,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作业环境。 (14)根据《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T 20660-2017),本项目存储的乙炔为中度毒性危害的化学介质,丙烷、乙炔为爆炸危险性化学介质;经营不存储的一氧化碳为高度毒性危害的化学介质,一氧化碳、氢为爆炸危险性化学介质。 (15)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主要负责人赵京东和专职安全员刘东方均经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领取安全考核合格证。 (16)通过对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平面布置和周边环境分析,其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 (17)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可知:项目6个作业环节中,属于显著危险的作业有2项,为汽车装卸作业、储罐区储存作业,占分析作业总数的33.3%;属于一般危险的作业有3项,为贮罐检查、维修作业、输料管线检查、维修作业、丙烷气充装作业,占分析作业总数的50%,属于稍有危险的作业有1项,为仪表检、维修作业,占分析作业总数的16.7%。 (18)通过事故树分析方法可知:输氧管网和阀门、液氧泵、氧气钢瓶燃爆事故原因、发生事故的条件、风险程度和预防控制措施。 (19)通过对20m3液氧储罐物理性爆炸事故模拟分析可知:爆破能量相当于以液氧储罐为中心,在半径R = 25.8m的圆形面积S = 2090m2之内,均可能因液氧储罐物理爆炸的冲击波超压而致暴露于此范围之内的人员死亡;在半径R =33.8 m的圆形面积S =3587m2之内,均可能因液氧储罐物理爆炸的冲击波超压而致重伤。 通过氧气钢瓶物理爆炸事故模拟分析可知:单只40L氧气瓶发生物理性爆炸的爆破能量相当于2.67×10-3 kg TNT爆炸的能量。造成轻微伤害,实际破坏半径为1.27m,造成重伤,实际破坏半径为0.74m,造成死亡,实际破坏半径为0.51m,造成房屋倒塌,实际破坏半径R为0.39m。 (20)对照“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对该单位经营和储存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分析评价。企业已对不合格项及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对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本评价认为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具备国家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综上所述,兴化市双源特种气体供应站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扣华 | 高工 | 电气 | 0800000000102522 |
项目组成员 | 刘 萍 | 注安 | 安全 | 1100000000303299 |
刘 斌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100000000201308 | |
杨 湧 | 注安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李 扬 | 注安 | 化工机械 | S011032000110193001009 | |
唐 梅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600000000300603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