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为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法人陈民章,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企业位于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天星大道18号。 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现有新药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依鲁替尼原料药30吨、赞布替尼原料药20吨、依法卡托原料药10吨,研发中试产品100吨。 本次评价涉及的剧毒化学品储存于D6C甲类库(剧毒化学品间D6C07/D6C08/D6C09/D6C1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于D6C甲类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间D6C12/D6C13)和D68化学品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间D6803);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于D6A甲类库(易制毒化学品间D6A02/D6A09);监控化学品储存于D69甲类库(监控化学品间D6901)。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告2022年第8号),氰化钠、甲基肼、三氧化二砷、乙硼烷、四氧化锇、氰化钾、氯代膦酸二乙酯、2-氯乙醇、叠氮化钠、2-丙炔-1-醇、苯基硫醇、氯甲基甲醚、三正丁胺、乙酸汞、3-丁烯-2-酮、氧化汞、丙腈、氯甲酸甲酯、丙酮氰醇、氯甲酸乙酯、异氰酸苯酯、3-氨基丙烯、2-丙烯-1-醇、氯化汞、甲基磺酰氯、液氯、二乙烯基砜、硫酸亚铊、五氯化锑、五氧化二砷、硫代磷酰氯、氟乙酸钠、1,1-二甲基肼、2-羟基丙腈属于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涉及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有硝酸钠、硝酸铅、氯酸钾、氯酸钾溶液、过乙酸、硼氢化钾、发烟硝酸、二硝基苯酚、硝酸镁、硼氢化钠、水合肼、硼氢化锂、高锰酸钾、高氯酸、硝酸钾、硫磺、高氯酸钾、硝酸、硝基甲烷、硝基乙烷、1,2-乙二胺、过氧化氢溶液、镁、高氯酸、锌粉、高氯酸钠、六亚甲基四胺、一甲胺溶液、钠、过氧化脲、硝酸银、重铬酸钾、铝粉、2,2-双(羟甲基)1,3-丙二醇。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653号、666号、703号修订),本项目涉及的苯乙酸、溴素、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1-苯基-1-丙酮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苯乙腈、γ-丁内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本项目涉及的甲苯、氰化钠、甲基肼、氯甲基甲醚、液氯、3-氨基丙烯、过乙酸、氯酸钾、氯酸钾溶液、一甲胺溶液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氰化钾、氰化钠、液氯、氯酸钾、氯酸钾溶液)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本项目涉及的甲基肼、液氯、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水合肼)、1,1-二甲基肼、氰化钾、氰化钠、硫酸亚铊、五氯化锑、氯化汞、重铬酸钾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本项目涉及的R)-(-)-奎宁环-3-醇、1-丙基膦酸环酐属于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氰化钾、氰化钠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原苏安监[2009]109号),企业剧毒化学品D6C07/D6C08/D6C09/D6C1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间D6C12/D6C13/D6803、易制毒化学品间D6A02/D6A09、监控化学品间D6901均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企业剧毒化学品间D6C07/D6C08/D6C09/D6C1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间D6C12/D6C13/D6803、易制毒化学品间D6A02/D6A09、监控化学品间D6901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1)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评价的剧毒化学品间D6C07/D6C08/D6C09/D6C10储存场所涉及剧毒化学品为氰化钠(序号1688)、甲基肼(序号1128)、三氧化二砷(序号1912)、乙硼烷(序号2622)、四氧化锇(序号2087)、氰化钾(序号1686)、氯代膦酸二乙酯(序号1442)、2-氯乙醇(序号1549)、叠氮化钠(序号217)、2-丙炔-1-醇(序号123)、苯基硫醇(序号71)、氯甲基甲醚(序号1502)、三正丁胺(序号1923)、乙酸汞(序号2635)、3-丁烯-2-酮(序号241)、氧化汞(序号2533)、丙腈(序号121)、氯甲酸甲酯(序号1509)、丙酮氰醇(序号138)、氯甲酸乙酯(序号1513)、异氰酸苯酯(序号2718)、3-氨基丙烯(序号20)、2-丙烯-1-醇(序号141)、氯化汞(序号1464)、甲基磺酰氯(序号1126)、液氯(序号1381)、二乙烯基砜(序号2665)、硫酸亚铊(序号1328)、五氯化锑(序号2153)、五氧化二砷(序号2163)、硫代磷酰氯(序号1278)、氟乙酸钠(序号784)、1,1-二甲基肼(序号461)、2-羟基丙腈(序号1637),该公司对评估组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隐患整改已经全部完成,剧毒化学品间D6C07、D6C08、D6C09、D6C10治安防范系统评价单元的评价结论均为合格。 (2)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评价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间D6C12/D6C13/D6803储存场所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为硝酸钠(序号2311)、硝酸铅(序号2319)、氯酸钾(序号1533)、氯酸钾溶液(序号1533)、过乙酸(序号926)、硼氢化钾(序号1605)、发烟硝酸(序号724)、二硝基苯酚(序号596)、硝酸镁(序号2309)、硼氢化钠(序号1608)、水合肼(序号2012)、硼氢化锂(序号1606)、高锰酸钾(序号813)、高氯酸(序号798)、硝酸钾(序号2303)、硫磺(序号1290)、高氯酸钾(序号803)、硝酸(序号2285)、硝基甲烷(序号2267)、硝基乙烷(序号2284)、1,2-乙二胺(序号2572)、过氧化氢溶液(序号903)、镁(序号1572)、高氯酸(序号798)、锌粉(序号2358)、高氯酸钠(序号806)、六亚甲基四胺(序号1375)、一甲胺溶液(序号2550)、钠(序号1582)、过氧化脲(序号899)、硝酸银(序号2340)、重铬酸钾(序号2817)、铝粉(序号1377)、2,2-双(羟甲基)1,3-丙二醇,该公司对评估组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隐患整改已经全部完成,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间D6C12/D6C13/D6803治安防范系统评价单元的评价结论均为合格。 (3)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评价的易制毒化学品间D6A02/D6A09储存场所涉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为苯乙酸(序号2828)、溴素(序号2361)、乙酸酐(序号2634)、三氯甲烷(序号1852)、乙醚(序号2625)、哌啶(序号1601)、1-苯基-1-丙酮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序号1014)、丙酮(序号137)、甲基乙基酮(序号236)、高锰酸钾(序号813)、硫酸(序号1302)、盐酸(序号2507)、苯乙腈(序号94)、γ-丁内酯;监控化学品间D6901储存场所涉及监控化学品为R)-(-)-奎宁环-3-醇、1-丙基膦酸环酐(均属于第二类监控化学品);该公司对评估组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隐患整改已经全部完成,易制毒化学品间D6A02/D6A09和监控化学品间D6901治安防范系统评价单元的评价结论均为合格。 (3)综合结论: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的治安防范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令,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公通[2021]220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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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扣华 | 高工 | 电气 | 0800000000102522 |
项目组成员 | 邹井全 | 高工 | 安全 | 0800000000204968 |
刘 斌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100000000201308 | |
杨 湧 | 注安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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