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STK-(职评)115-2019 |
项目名称 | |
评价类型 |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
建设单位 | 奥普拉(太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 | 太仓市沙溪镇临港南路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新建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奥普拉(太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太仓市沙溪镇临港南路525号厂房G栋,平谦(太仓)现代产业园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投资总额: 1250万美元 生产规模:年产1000吨塑料软包装新产品、13000吨塑料容器制品,20套模具 项目建设期:1年 工作制度:公司管理人员、模具工实行常白班,车间实行三班两倒制,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 |
主要职业病危害 | 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预测/检测结果 | 预测高温合格率能达到100%,噪声合格率能达到100%,工频电场合格率能达到100% |
评价结论 | 行业类别:塑料制品业 |
职业病危害一般■ 较重□ 严重□ | |
建议或补充措施 | ⑴建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通过降低设备密度,减少噪声叠加;同时合理布置每条设备的工艺顺序,对于处在工艺最末端的人工包装岗位,避免被其他噪声设备包围,减少噪声对人体影响。 ⑵ 拟建项目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除加强对包装岗位的员工的个人防护外,为其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 ⑶公司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培训和演习,如发生防烫伤、发生火灾等情况进行演练,保证在作业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信息畅通;明确现场急救、医疗救援、消防和作业场所内全体劳动者疏散的措施和步骤,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⑷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在车间设置有关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中文警示说明。其中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应设置在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 ⑸特殊情况时,如:检修、处理故障事故、密闭空间作业等,还应根据具体情况,为作业工人(包括外委维修人员)配备相应的特殊防护用品或全身防护用品。 ⑹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相关要求,依据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有毒物质、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企业应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拟建项目在健康监护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①保证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②拟建项目应依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安排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查体项目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要求进行。 ③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查体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职业相关的复查应在取得职业健康查体资质的机构进行,应并保证全部复查,复查费用由单位负责。 ④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
专家审查意见 | 整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