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 | |||
项目基本 情况 | 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于2014年取得有江苏省商务厅发布的《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泰州市2014年加油站(点)设置计划的批复》(苏商运〔2014〕154号),同意2014年计划设置包括曹家水上加油站在内的4座水上加油点;并于2015年8月5日取得泰州市商务局发布的《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的批复>的通知》(泰商贸油〔2015〕28号)。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于2016年起依托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经营柴油,经营方式为加油点经营;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经营的柴油(闪点>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未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22〕182号)的规定,企业依法设立,涉及柴油(闭杯闪点>60℃)生产、存储设施经依法批准,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对全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在役装置未经正规设计的,应先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符合安全条件和相关规定后,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办理许可证。 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于2023年06月28日领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时园社区12组188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并于2023年8月14日取得由泰州市商务局出具的《市商务局关于同意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延期建设的批复》(泰商运行〔2023〕54号),同意该加油站延期建设,批复有效期至2024年2月10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3人,其中主要负责人是周存林,安全员是张秀云,均经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考核合格证。 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委托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并于2023年05月由企业组织专家审查通过。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资质,证书编号:A251024117,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设计资质符合要求。 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现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体申请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柴油,经营方式:加油点经营。 该加油站加油船船名:存林油趸1,船舶识别号:CN20143845812,船籍港:泰州,船舶所有人: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 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现位于姜堰区三水大道时庄大桥西侧、周山河北岸。加油船泊靠河岸北侧为泰州市姜堰区南绕城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砂石堆场,东北侧为泰州市姜堰区南绕城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砂石船运码头;西侧为闲置船;加油船南侧为周山河河道;东侧为时庄大桥。加油船西侧及东侧各有一条南北向跨河架空高压电力线。 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加油船为水上固定式加油船,总长:24.2m,船长:24m,满载水线长24m,船宽4.8m,最大船宽4.95m;总吨位68T,净吨位57T,参考载货量28T;加油船两端各设有一处操作室,操作室下方为空舱;中部为货油舱区域,设有1处罩棚,配置加油机1台,加油机为自吸式。该船共有4个货油隔舱,柴油最大储存量28T。 | |||
重大危险源 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本加油站加油船储存、使用的物料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加油、储存的柴油为重大危险源物质。 本加油站加油船柴油最大储存量为28T,加油单元柴油存在量按0.01T计,具体计算过程见下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量(t)油单元柴油30001柴油30028加油单元:q1/Q1=0.000002<1 储存单元:q1/Q1=0.0056<1 因此,本加油站加油船加油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根据对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的经营物质、储存条件、作业条件等进行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柴油。在柴油装卸、储存、加油等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淹溺和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淹溺,事故后果主要是对人员造成伤害和建(构)筑物受损。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告》(2022年第8号),本加油站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本加油站未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加油站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666号修改,国务院令第703号第二次修订),本加油站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本加油站未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卫生部《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本加油站未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加油站未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本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柴油闪点>60℃,为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3号公告),本加油站不涉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柴油属于Ⅳ级(轻度危害)。 (3)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可知,本加油站经营储存过程中不涉及可燃性粉尘,因此本加油站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作业环境。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 号),本加油站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高危储存设施。 (5) 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周存林和专职安全员张秀云均经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领取安全考核合格证。 (6)通过对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分析,其选址、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均符合《水上加油船管理技术规范》(SB/T10745-2012)、《水上加油站安全与防污染技术要求》(JT/T660-200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要求。 (7)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柴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经计算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加油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8)通过对油舱燃爆事故树的分析,火源与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油气构成了油舱燃爆事故发生的要素。油舱的密封是否良好在防止燃爆事故发生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另外,加强油舱区域安全管理,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防上铁器撞击,防止产生静电火花以及油舱区域内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也是防止燃爆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 通过对加油区火灾爆炸事故树的分析,火灾与泄漏达到燃爆极限的油气构成了站内燃爆事故发生的要素。基本事件油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是单事件的最小径集,其结构重要系数最大,是站内燃爆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条件。对此,必须采取针对措施,如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及监测,严格执行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可能的一切火源,对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定期进行检测等。 (9)通过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进行危险度评价得知,柴油贮存区、柴油加油区单元均为III级低度危险单元。 (10)运用《安全检查表》对该单位安全管理、经营和储存场所及公用辅助工程进行了检查和分析评价,企业对不符合项已进行整改,因此,该单位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泰州市存林石油有限公司曹家水上加油站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扣华 | 高工 | 电气 | 0800000000102522 |
项目组成员 | 邹井全 | 高工 | 安全 | 0800000000204968 |
刘 斌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100000000201308 | |
杨 湧 | 注安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高菲菲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700000000200355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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