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仪征市樟木桥加油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仪征市樟木桥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木桥加油站),成立于1993年06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141973375B,法定代表人:汤国正,营业场所:新集镇樟木桥,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煤油、卷烟、雪茄烟、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仪征市樟木桥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取得仪征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仪审备[2022]117号),投资800万元对加油站进行原地改扩建,建成后占地面积1583m2,罩棚面积750m2,加油机6台,储油罐4个,其中2个50m3的埋地汽油罐,1个25m3的埋地汽油罐,1个50m3的埋地柴油储罐,为二级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改扩建后加油站外部环境没有发生变化(原加油站西面隔天安路西侧的闲置浴室在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为计划拆除,目前已拆除为空地);加卸油工艺没有发生变化。 加油站于2022年3月31日取得扬州市商务局出具的《关于同意仪征市樟木桥加油站有限公司改扩建的批复》(扬商审[2022]13号),同意原址改扩建;2022年3月通过安全条件审查(仪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2号)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仪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2号)。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仪征市樟木桥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的汽油(危化品目录序号1630)、柴油 (危化品目录序号1674)属于危险化学品,改造完成后需重新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 |||
评 价 结 论 | 仪征市樟木桥加油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经营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朱 鑫 | 1500000000302441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高菲菲 | 1700000000200355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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