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永国有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泰兴市永国有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济川街道蔡巷村,主要生产有机玻璃。整个厂区占地约6500㎡,现有职工1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 泰兴市永国有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产品为有机玻璃,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调整公告2022第8号),该厂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以下危险化学品:甲基丙烯酸甲酯(CAS号:80-62-6)、偶氮二异丁腈(CAS号:78-67-1)、锅炉燃料:天然气(序号:2123、CAS号:8006-14-2),故泰兴市永国有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7号令)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本项目的偶氮二异丁腈使用量为0.015t/a,未超过文件规定的最低年设计使用量(18000t/a),故无需领取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评价结论】通过对泰兴市永国有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设施现场检查及分析评价,充分考虑企业在生产、储存过程中潜在危险有害因素,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价组认为: 本项目在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安全现状的风险程度是可接受的。 | |||
项目组成员 | 张晓雅 | S011032000110202001238 | 二级 | 项目负责人 |
朱庆林 | 0800000000102544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黄 娟 | S011032000110192001111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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