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剩余6万吨达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如皋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 8 号,企业由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原)与江苏震宇化工有限公司(原)于2020年8月合并而成(备注:原两个厂区相邻,共用同一办公楼)。 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投资 35611 万元,在不增加硫酸总产能和排污总量及污染因子的前提下,通过引进技术装备对原基础化工产品工业用硫酸生产装置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不增加厂区内硫酸总产能,仅在已有的 23 万吨硫酸产能内将其中 9 万吨工业硫酸的产量经技术改造后调整为 9 万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的产量。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1线)年产3万吨高纯硫酸项目已竣工投产。本期为二期工程(2线、3线,以下简称本期项目),即年产9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剩余6万吨达产)。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本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 原辅料、产品:硫酸(高纯硫酸,序号1302)、三氧化硫[稳定的](序号,1914)、发烟硫酸(序号723)、氢氧化钠溶液(序号1669)、二氧化硫(尾气成份,序号639)。 依托原有装置:过氧化氢溶液(尾气处理,50%,序号903)、盐酸(序号:2507,脱盐水用)、氢氧化钠溶液(应急中和脱盐水用,序号:1669)、氨(脱盐水PH 调节试剂,序号:2)。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 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53 号、666 号、703 号修改),经国办函〔2014〕40 号和国办函〔2017〕120号及国办函〔2021〕58 号增补)辨识,硫酸、盐酸(依托的脱盐水用)、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过氧化氢溶液(依托的尾气处理装置使用)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三氧化硫、二氧化硫、氨(依托的脱盐水工段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 年版,卫法监发[2003]142 号),本期项目依托的脱盐水工段PH 调节使用的氨为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本期项目依托的脱盐水工段PH 调节使用的氨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期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关于危险工艺的定性,本期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的要求,本期项目依托的尾气处理装置双氧水(过氧化氢溶液)储罐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期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剩余6万吨达产)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剩余6万吨达产)应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后全厂生产规模为:硫酸230000吨/年,发烟硫酸100000吨/年,三氧化硫20000吨/年。 | |||
项目组成员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注安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化工工艺 | 高工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注安 | |
高菲菲 | 1700000000200355 | 化工工艺 | 注安 | |
朱 鑫 | 1500000000302441 | 化工机械 | 注安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安全 | 高工 | |
影 像 资 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