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环氧乙烷罐区控制室搬迁工程安全设施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通园路18号,企业成立于2011年10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5837108390,是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陶晓东,主要负责人为杨蜀黔,公司现有员工335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安环部,设安全总监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7人。 金燕化学现已建成投产的项目主要为:26万吨/年环氧乙烷、11.5万吨/年羟烷基酯、6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7万吨聚羧酸单体/醇醚系列产品。 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燕化学)于2022年4月22日换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M00016],有效期:2021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许可范围:环氧乙烷(260000t/a)、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60000t/a)。 2023年6月27日省厅督导检查时发现金燕化学6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西南侧现场机柜间及变配电所(1)内设有6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和环氧乙烷罐区的控制室、机柜间和变配电所;环氧乙烷罐区与6万吨/年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共用一个装置控制室(应视为区域控制室);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表4.2.12要求,区域控制室与甲类生产装置的防火间离不应小于30米(40×0.75=30米),现场机柜间及变配电所(1)与6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的防火间距为15.06—16.92米,不符合规范要求,需要对环氧乙烷罐区控制室位置做出调整变更。 企业于2023年9月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将现场机柜间及变配电所(1)内涉及环氧乙烷罐区的控制部分搬迁至现有区域控制室(醇醚区域控制室)内。企业现有的区域控制室(醇醚区域控制室)内布置有醇醚装置的控制系统、羟烷基酯装置的控制系统、乙烯装置的控制系统。泰兴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9月22日出具了同意本次较大变更实施的意见。鉴于此,企业实施了环氧乙烷罐区控制室搬迁工程。 本次环氧乙烷罐区控制室搬迁方案:①将原先的一台DCS操作站搬迁到区域控制室(醇醚区域控制室),用光纤把这台操作站接入到原先的环氧乙烷一期DCS的操作控制网路中(需要铺设两根单模光纤),DCS添加一个账号,本账号只能够看到罐区的画面。②新增加一台SIS操作站(需要铺设两根多模光纤),罐区画面要求重新组态。新增加一台SIS的辅操台,将环氧乙烷罐区的操作按钮转移到新的辅操台中。③新增加一台GDS操作站,重新将环氧乙烷罐区的测点在这台操作站上显示。④新增四根8芯的光纤。 本次变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79号令修订)所列的“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不涉及生产产品品种、产品产能和生产工艺的变化。根据《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应急[2022]8号)的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分类表,本次变更属于“装置在役阶段”的变更,归类为“车间或装置设备及辅助设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布置发生较大变化,但未改变车间设备布置的总体布局,未降低安全设计总体水平的”,属于较大变更。 本次环氧乙烷罐区控制室在搬迁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但在本次搬迁以及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物质,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环氧乙烷罐区控制室搬迁工程安全设施变更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扣华 | 高工 | 电气 | 0800000000102522 |
项目组成员 | 邹井全 | 高工 | 安全 | 0800000000204968 |
刘 斌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100000000201308 | |
高菲菲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700000000200355 | |
杨 湧 | 注安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