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钢研纳克”)成立于2018年03月2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敬巍,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58号。公司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认证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试验机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因发展需要,购买土地,投资17783万元,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7710.48平方米,购买高端精密设备30余类,主要为MTS试验机、金相显微镜等。本项目年生产光谱仪、气体分析仪、重金属检测仪、缺陷在线检测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等各类仪器450台以上;同时年检测5万批次样品。 钢研纳克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于2018年5月24日向苏州昆山开发区经促局提交立项申请,申请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该项目通过备案,备案文号为:昆开内审备[2018]86号。 本项目年运行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长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本项目员工人数约400人,厂内设餐厅(餐食统一外购)、无宿舍。 钢研纳克内部成立了分析小组,于2023年4月对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编制《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并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223009013)于2023年8月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编制《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已通过设计审查。 本项目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建设由昆山诚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设计单位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昆山市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备设施安装工作由设备厂商负责,最终设备功能调试由相应设备厂商承担。 企业主要涉及金属件检测和仪器生产,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多、用量小。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本项目使用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氦[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929)、氩[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05)、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28)、丙酮(序号:137)、高氯酸(序号:798)、过硫酸铵(序号:851)、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序号:903)、硫酸(序号:1302)、氯化铜(序号:1477)、硼氢化钾(序号:1605)、氢氟酸(序号:1650)、氢氧化钾(序号:1667)、氢氧化钠(序号:1669)、三氯化铁(序号:1850)、硝酸(序号:2285)、硝酸银(序号:2340)、盐酸(序号:2507)、乙醇[无水](序号:2568)、冰醋酸(序号:2630)、磷酸(序号:2790)、清洗剂(序号:2828)、显像剂(序号:2828)、磁悬液及反差增强剂(序号:2828)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本项目使用的:硫酸、盐酸、丙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使用的:硝酸、硝酸银、高氯酸、过氧化氢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号令)、《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本项目使用的氢氟酸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乙醇[无水]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本项目不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喷砂产生的混合粉尘(白玉钢、铝粉),经送检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测试,在试验条件下,样品的粉尘云状态“不可爆”。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生产和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检测、仪器生产项目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买、暂存及使用状况符合安全要求。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戴海祥 | 安全 | 注安 | 项目负责人 | |
刘斌 | 化工工艺 | 高工 | 成员 | |
杨湧 | 自动化 | 注安 | 成员 | |
杨扣华 | 电气 | 高工 | 成员 | |
敬雷雷 | 安全 | 注安 | 成员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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