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沣泽科技有限公司泰州沣泽科技金属表面处理项目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规划,拟投资8000万元,在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金属表面处理中心3号房(丁类、二级)建设泰州沣泽科技金属表面处理项目。 泰州沣泽科技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已于2024年1月3号在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为:泰海行审备〔2024)4号(泰海行审备〔2023〕567号作废)。本项目主要是电镀产品,属于“C36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建设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本项目在建成后的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除油粉、硫酸、磷酸、盐酸、硼酸、硝酸、高锰酸钾、双氧水、钝化剂、甲基磺酸锡、甲基磺酸、磷酸三钠、开缸剂、添加剂、封孔剂、硫酸镍、氯化镍、镍块、氨基磺酸镍、镍柔软剂、锡球/锡锭、湿润剂、钝化剂、亮锡添加剂、耐磨金添加剂、纯金添加剂、金块、银块、镀银添加剂、铜板/铜球、氰化亚金钾、氰化钾、氰化银钾、氰化亚铜、氰化钠、氢氧化钠以及活性炭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调整),硫酸(序号1302)、磷酸(序号2790)、盐酸(序号2507)、硼酸(序号1609)、硝酸68%(序号2285)、双氧水(序号903)、高锰酸钾(序号813)、甲基磺酸(序号1125)、硫酸镍(序号1318)、氯化镍(序号1473)、氰化亚金钾(序号1699)、氰化钾(序号1686)、氰化钠(序号1688)、氰化银钾(序号1704)、氰化亚铜(序号1700)、氢氧化钠(序号1669)等属于危险化学品,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钾等属于剧毒化学品。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氰化银钾、氰化钾、氰化钠、氰化亚铜、硝酸、双氧水、高锰酸钾等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物质。经过辨识,本项目的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在落实本分析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与建议以及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条件下,泰州沣泽科技有限公司泰州沣泽科技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安全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 |||
项目组成员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电气 | 高工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化工工艺 | 高工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注安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安全 | 高工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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