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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泰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4-06-04 点击量:569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润泰化学(泰兴)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润泰化学(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化学)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文化西路17号。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7日,注册资本28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宋文娟。公司现有员工107人,设有安全总监1名,专职安全员3名,公司主要从事水性涂料助剂系列产品、增塑剂系列产品、(异/正)丁酸的生产、销售。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第8号公告调整),企业的产品:正丁酸(序号2771)、异丁酸(序号2700)、异丁酸异丁酯(序号2705)属于危险化学品;原辅料中的正丁醛(序号2770)、异丁醛(序号2699)、正丁醇(序号2761)、2-甲基-1-丙醇(异丁醇,序号1033)、硫酸(序号1302)、氢氧化钾溶液(序号1667)、氮气(序号172)、甲醇(序号:1022)、乙醇(序号:2568)、邻苯二甲酸酐[含马来酸酐大于0.05%](苯酐,序号1252)、柴油(燃料,序号1674)、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燃料,序号2123)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703号令修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企业涉及的硫酸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企业涉及的甲醇,燃料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甲醇、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企业不涉及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企业不涉及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正丁酸、异丁酸生产过程中的氧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重大危险源情况

地埋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润泰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的要求,企业现有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能满足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项目组成员

杭有锋

1700000000200499

电气

注安

 

1100000000201308

化工工艺

高工

 

1600000000200457

自动化

注安

高菲菲

1700000000200355

化工工艺

注安

 

1500000000302441

化工机械

注安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安全

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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