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龙沟电镀科技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泰州市龙沟电镀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月25日,位于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角墩村,企业法定代表人兼主要负责人丁章安,注册资本1500万元,固定资产8200多万元,厂区占地面积67000m2,建筑面积45000m2。有汽车轮毂电镀自动化生产线2条,年电镀铝轮毂80万件以上;摩托车配件电镀生产线2条,年电镀消声器、减震器系列200万件套以上。 企业现有员工3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0人,安全管理人员6人,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电镀)。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企业投资5000万元在原有厂房内组织实施电镀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自有厂房生产,拆除原有生产线,新建两条生产线进行节能环保改造,配套购置电镀生产线两条、污水处理设施、钢架平台等设备,主要原料:镍板、硫酸镍、铬酸;工艺流程:清洗--电镀--封孔--钝化。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排污产能。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为来料加工,涉及的原辅材料主要有:镍板、去油剂、硫酸镍、氯化镍、硼酸、片碱、光亮剂、铬酸、保护膜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中硫酸镍(序号:1318,CAS号:7786-81-4)、氯化镍(序号:1473,CAS号:7718-54-9)、硼酸(序号:1609,CAS号:10043-35-3)、铬酸(序号:823,CAS号:)、氢氧化钠(序号:1669,CAS号:1310-73-2)属于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涉及的硫酸镍、氯化镍、铬酸属于高毒物品。 建设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辨识,本项目涉及的铬酸属于乙类火险物资;去油剂、保护膜、光亮剂属于丁类火险物质;来料电池钢壳、镍板、硫酸镍、氯化镍、硼酸、片碱属于戊类火险物资。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以及《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的规定,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建设项目无列入其中的粉尘,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国家安监总局第80号令修订),本项目涉及的有限空间主要为滚渡槽、环保设施喷淋塔内部等检修作业空间。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触电、中毒窒息、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 |||
评 价 结 论 | 综上所述,泰州市龙沟电镀科技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了设计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杨湧 | 120000000030138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
影 像 资 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