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乐威医药(江苏)有限公司T2247、T1635、T1259产品研发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企业利用现有3#A、4#中试(研发)车间,现开展T2247、T1635、T1259产品的研发。受企业委托,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江苏省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1〕2号)的要求,为确保T2247、T1635、T1259产品研发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乐威医药(江苏)有限公司T2247、T1635、T1259产品研发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第8号公告调整),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柴油(序号1674)、双环戊二烯(序号490)、四氢呋喃(序号2071)、四氯化钛(序号2055)、二乙胺(序号650)、盐酸(序号2507)、甲醇(序号1022)、乙二胺(序号2572)、九水合硝酸铁(序号2329)、液氨(序号2)、锂(序号1240)、硫酸(序号1302)、乙炔(序号2629)、石油醚(序号1965)、乙酸(序号2630)、氢氧化钾(序号1667)、溴素(序号2361)、正丙胺(序号18)、甲基叔丁基醚(序号1148)、正己烷(序号2789)、乙酸乙酯(序号2651)、异丙醇(序号111)、1,3-环戊二烯(序号967)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第8号公告调整),本次研发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本次研发涉及的液氨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本次研发涉及的乙二胺、锂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本次研发不涉及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703号令修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本次研发涉及的盐酸、硫酸、溴素等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本次研发涉及的甲醇、液氨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次研发涉及的四氯化钛、甲醇、液氨、乙炔、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等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的的要求,T2247、T1635、T1259产品研发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T1635涉及的金属有机合成反应应参照危险化工工艺进行管理。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的要求,T2247、T1635、T1259产品研发依托的甲类仓库为高危储存设施。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T2247、T1635、T1259研发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乐威医药(江苏)有限公司T2247、T1635、T1259产品研发符合《江苏省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1〕2号)的要求,具备开展中试(研发)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注安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化工工艺 | 高工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注安 | |
高菲菲 | 1700000000200355 | 化工工艺 | 注安 | |
朱 鑫 | 1500000000302441 | 化工机械 | 注安 | |
刘 萍 | 1100000000303299 | 安 全 | 注安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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