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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内部柴油储罐专项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4-08-22 点击量:93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内部柴油储罐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内部柴油储罐(以下或简称维华混凝土内部柴油储罐)设置于公司场地内,在公司厂内从事运输的车辆约30辆,日加油量约为2000升,公司附近3km范围内加油站数量较少,为切实解决运输车辆加油困难,减少车辆空驶里程,缓解社会加油站早晚加油拥挤现象,打造节能减排环保经济社会,2005年,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公司场地内部设置柴油储罐,储罐容积为20m3(折算总容积为10m³),柴油储罐配备1台加油机,供应油品为0#柴油(闭杯闪点大于60℃),本公司内部柴油储罐仅为公司内部所属混凝土搅拌车等内部车辆加油使用,不对外经营,因此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重大危险源情况

维华混凝土内部柴油储罐中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 价 结 论

⑴ 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内部柴油储罐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其次是中毒、窒息、车辆伤害、触电伤害等。

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柴油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3号公告),柴油不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中无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物品。

⑶ 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内部柴油储罐已经取得防雷(静电)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⑷ 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⑸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内部柴油储罐加油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⑹ 通过危险度评价,可以得出:柴油贮存区、柴油加油区均为III级低度危险单元。

评价结论:泰州市维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内部柴油储罐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业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承担的主要工作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一级

项目组长

马中海

S0110032000110203001046

三级

项目组成员

刘  斌

110000000020130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朱  鑫

1500000000302441

三级

项目组成员

杨  湧

1600000000200457

二级

项目组成员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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