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原址改建项目 | |||
项目基本 情况 | 泰州市梁徐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4月16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场所位于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江村社区十组(梁徐高速出口对面),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和一般经营项目等业务。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10人,其中主要负责人为吴海萍,专职安全员为刘翔,经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了考核合格证。 泰州市梁徐加油站于2024年4月22日换发了泰州市商务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2024120555号),有效期至2029年4月21日。2023年3月29日取得泰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苏(泰)危化经字71258),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经营许可范围:成品油:柴油、汽油,经营方式:加油站经营。 因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北侧姜高路拓宽改造,加油站加油区在改造范围内。为确保加油站安全经营,泰州市梁徐加油站申请进行原址改建,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取得泰州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关于同意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原址改建的批复》(泰商运行[2023]84号)。 本项目已于2024年05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12042024GG0025497号) 泰州市梁徐加油站于2022年完成双层罐改造项目验收。根据双层罐改造项目批复内容:将2只单罐容积为30m3汽油罐、1只单罐容积为20m3汽油罐、2只单罐容积为40m3柴油罐改造为2只单罐容积为30m3汽油罐、2只单罐容积为20m3汽油罐、1只单罐容积为40m3柴油罐,加油枪由12支增加到18支。由于加油站场地限制,后经泰州市梁徐加油站研究决定,油罐区设置3只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分别为单罐容积为30m392#汽油储罐1只、单罐容积为30m395#汽油储罐1只、单罐容积为40m3柴油储罐1只,总容积为100m3、折算总容积为8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等级划分,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罐区北侧预埋2只20m3储罐;加油机为6台共计9枪自吸泵式加油机,其中汽油加油机3台(92#单油品单枪1台、92#单油品双枪1台、95#单油品单枪1台)、柴油加油机3台(0#单油品单枪1台、0#单油品双枪2台)。 根据泰州市商务局批复,本次原址改建内容为:汽油加油机由3台增加至4台,柴油加油机由3台减至2台,同时加油枪由18支减少至12支,其中,汽油加油枪8支,柴油加油枪4支。罩棚面积由1000平方米缩小为977 平方米,房屋面积由554.64平方米缩小至550平方米。汽柴油总罐容及占地面积等均保持不变。 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充电站新建项目已取得泰州市姜堰区数据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站区西北侧预留充电区用于新建充电桩及布置充电车位。 具体如下: (1)拆除站区原有加油区、罩棚、站房、厕所,拆除原加油站南侧围墙外架空通信线。 (2)站区南侧新建一座占地面积为275m2的两层站房(建筑面积为550m3,一层设卫生间、库房、便利店、站长室、值班室,二层设卫生间/淋浴间、餐厅/厨房、办公室);站区北侧新建一座占地面积为406m2(建筑面积977m2)、高度为9.5m的钢结构罩棚。 (3)改建油罐区卸油口,原罐区北侧2只预埋20m3汽油储罐重新启用投入使用作为95#汽油储罐,现有30m395#汽油储罐1只改为92#汽油储罐。 (4)更换原有6台自吸泵加油机为6台潜油泵加油机,其中汽油加油机由3台增加至4台,柴油加油机由3台减至2台。其中,汽油加油枪8支,柴油加油枪4支。 (5)拆除并重新设置油罐至卸油口管线及加油机至油罐管线。卸油、加油工艺管线设置为热塑性复合管线,油罐车至卸油口、油气回收口之间的管道采用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软管,地下油气回收管及通气管横管采用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地上通气管采用无缝钢管;汽油设施设置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管线。 (6)站区北侧设置排水明沟,并于站区东北角设置水封井和隔油池。 (7)站区东北侧新增洗车区、设自助洗车机1台。 (8)站区西北侧预留电动汽车充电区。 (9)拆除站区原有杆式变压器,于站区西南侧新设一处400KVA箱式变压器。 (10)站区南侧围墙加高至2.2m。 (11)修复因改造造成的硬化路面、加油岛等。 加油站改建前后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改建前改建后是否变化备注占地面积3901m23901m2未发生变化 站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295.2m2/590.4m2(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为554.64m2,未包括二层走廊面积)275m2/550m2发生变化原站房拆除后改建油罐区面积81.9m2145.9m2发生变化原罐区北侧2只预埋20m3汽油储罐重新启用投入使用罩棚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493.5m2/1000m2406m2/977m2发生变化原罩棚拆除后改建汽油储罐数量、容积2只在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分别为单罐容积为30m392#汽油储罐1只、单罐容积为30m395#汽油储罐1只;2只预埋单罐容积20m3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汽油储罐4只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分别为单罐容积为30m392#汽油储罐2只、单罐容积为20m395#汽油储罐2只发生变化原罐区北侧2只预埋20m3汽油储罐重新启用投入使用,作为95#汽油储罐;现有30m395#汽油储罐1只改为92#汽油储罐柴油储罐数量、容积1只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容积为40m31只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容积为40m3未发生变化 加油机数量6台9枪(自吸泵,3台双枪单油品,3台单枪单油品)6台12枪,3台双枪单油品、3台双枪双油品发生变化6台自吸泵加油机更换为6台潜油泵加油机。改建后6台加油机分别为:2台双枪单油品柴油加油机,1台双枪单油品汽油加油机(92#),3台双枪双油品(92#、95#)潜油泵无5台发生变化 经营品种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未发生变化 加油站等级三级二级发生变化 最大储存量汽油60m3(48t)100m3(80t)发生变化汽油储存量增加柴油40m3(36t)40m3(36t)未发生变化 液位仪3只5只发生变化2只重新启用的预埋油罐各增加一只液位仪渗漏检测仪3只5只发生变化2只重新启用的预埋油罐各增加一只渗漏检测仪洗车机无1台新增位于站区东北侧充电区无拟设2台双枪充电桩预留位于站区西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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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该加油站在标准界定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有:列入表1和表2的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柴油。通过计算,储存单元:汽油最大储存量q=100×0.8=80t,柴油最大储存量q=40×0.9=36t;加油单元:汽油为0.04t、柴油为0.02t。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见下表。 物质名称类别单元临界量(t)最大储存量(t)汽油表1中易燃液体加油单元2000.04柴油表2中易燃液体:W5.450000.02汽油表1中易燃液体储存单元20080柴油表2中易燃液体:W5.4500036因此,按下式计算: 加油单元:q1/Q1+q2/Q2=0.04/200+0.02/5000=0.0002<1 储存单元:q1/Q1+q2/Q2=80/200+36/5000=0.4072<1 因此,可知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加油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结论 | 泰州市梁徐加油站经营储存的危险物质为汽油、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告》(2022年第8号),汽油(序号:1630)、柴油(序号:1674)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汽油已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3号公告),汽油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高毒物品,同时,也未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本项目汽油、柴油储罐为高危储存设施。根据《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标准》(HG∕T 20660-2017),汽油为爆炸危险介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加油单元和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等辨识,该加油站作业场所不涉及粉尘爆炸作业场所。 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2023第7号)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选址、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在工艺设备运行过程,以及维护、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坍塌等。 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附件6《适用适当简化安全审查程序的建设项目》,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属《适用适当简化安全审查程序的建设项目》第10条规定的加油站及其配套储存设施。评价组建议,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均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同时要制定试生产方案(调试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要切实落实好“三同时”工作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加油站站房、罩棚、输油管道、加油机拆除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因此,评价组建议,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均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要切实落实好“三同时”工作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管理,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评价综合结论:泰州市梁徐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扣华 | 高工 | 电气 | 0800000000102522 |
项目组成员 | 刘 萍 | 注安 | 安全 | 1100000000303299 |
刘 斌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100000000201308 | |
杨 湧 | 注安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高菲菲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700000000200355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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