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江海杭萧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江苏江海杭萧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明星路188号,于2019年3月12日注册成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兼主要负责人为李凯,注册资本为206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2MA1Y1X8T35,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钢结构件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设计、安装;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遂道工程、桥梁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不含砂石、砖瓦,不仓储)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网站建设;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目前拥有正式员工42名、劳务人员近80名,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安环部,配备了1名安全管理员。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油漆(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高固份灰环氧面漆、环氧固化剂)、环氧稀释剂、矿物油、乳化液、钢材、氧气(液化的)、二氧化碳、丙烷、焊材、柴油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门〔2015〕第5号公告,〔2022〕第8号修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28),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642)、氮[压缩的](序号172)、油漆(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高固份灰环氧面漆、环氧固化剂)(序号2828)、环氧稀释剂(序号2828)、丙烷(序号139)、柴油(序号1674)属于危险化学品。 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企业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辨识,本项目涉及的二氧化碳、氮气、钢材、焊材、乳化液属于丁戊类火灾危险介质;矿物油属于丙类火险物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属于乙类火险物质;丙烷、油漆(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高固份灰环氧面漆、环氧固化剂)、环氧稀释剂属于甲类火灾危险介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企业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 号)辨识,企业油漆及其稀释剂存放仓库、丙烷汇流排间属于高危储存场所。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灼烫、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噪声、粉尘、辐射、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 |||
评 价 结 论 | 综上所述,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高效N型光伏电池项目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并且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杨湧 | 120000000030138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
影 像 资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