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东方能源一期车间、二期车间VOCs废气处理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为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保监管的要求,企业投资150万元进行东方能源一期车间、二期车间VOCs废气处理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2月3日取得了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澄靖管备[2020]30号),同意项目的建设。 项目建设内容:利用自有厂房(一期车间、二期车间),购置国产设备喷淋塔、循环泵、活性炭箱、风机、烟囱等设备133台(套),投入使用后将有组织收集和处理,使废气得到净化,从而达标排放。 企业生产涉及产生废气的原辅料有:基础油、添加剂、乙二醇等,产生VOCs(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过程中使用活性炭。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江苏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东方能源一期车间、二期车间VOCs废气处理项目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注安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化工工艺 | 高工 |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注安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安全 | 高工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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