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服务好区内企业,实施了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或“本项目”)为园区已有企业提供仓储服务,为未来园区空余土地建设新的化工企业提供原材料及产品存放和安全代管代存服务,为如皋市民用化学品提供仓储服务。 本项目于2023年6月2日在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进行立项备案(备案证号:皋江备[2023]50号),项目代码:2210-320656-89-01-680693。 本项目于2023年6月2日在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进行立项备案(备案证号:皋江备[2023]50号),项目代码:2210-320656-89-01-680693。 宏智公司委托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APJ-(苏)-001]编制了《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安全评价报告》,于2023年04月04日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并在2023年6月8日取得了《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通行审批[2023]139号)。 宏智公司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35004209)编制了《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23年07月07日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在2023年8月3日取得了《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批复》(通行审批[2023]192号)。 本项目工程施工由骏驰建筑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32497811)负责。 本项目工程监理由南京金凌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232060142)负责。 本项目于2023年9月15日进行施工,于2024年10月竣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出具了本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总结和监理总结。2024年10月南通宏智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了“三查四定”及工程验收,并于2024年10月30日出具了竣工验收四方交接单,确认本项目为合格工程。 宏智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需要在现有仓库中增加部分储存物料,并对储存方案进行调整。为此企业实施了“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新增货种”变更,变更后的物料储存方案详见报告2.5章节。 本次变更不新增投资,不新增建设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便企服务的通知》(通行审[2019]9号)中有关变更实施的管理要求,企业将本次“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新增货种”相关信息、材料等,填报和上传至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24年11月06,平台反馈“未通过校核”,视为无需立项,详见附件截图。 针对本次变更,宏智公司自行组织专家对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APJ-(苏)-001]出具的《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安全评价报告(修编)》、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35004209)出具的《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修编)》进行了审查;并于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9日分别通过了专家复核。 宏智公司委托江苏双佳消防工程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测,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通)消检测[2024]SJ-004-001合格。 2024年11月19日,本项目经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验收合格,获取了《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皋建消验字[2024]第0040号)。本项目依托的危废库,已于2022年4月11日取得了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皋建消验字[2022]第0009号)。 本项目雷电防护装置于2024年10月16日经江苏华云防雷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合格,取得《雷电防护装置竣工检测报告》(编号:1102017010[2024]10817、1102017010[2024]10818)。 本项目在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经营,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55号公布,第79号令修正),企业在本项目建成后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仓储经营。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单元,本项目储存单元(1-1#仓库、1-2#仓库、2-1#仓库、2-2#仓库、3-1#仓库、3-2#仓库、4-1#仓库、4-2#仓库、5-1#仓库、5-2#仓库、6#仓库、7#仓库、8#仓库、9#仓库、10#仓库、11#仓库)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根据对本项目的检查分析,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宏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一期)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杭有锋 | 注安 | 电气 | 1700000000200499 |
项目组成员 | 刘 萍 | 注工 | 安全 | 1100000000303299 |
刘 斌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100000000201308 | |
高菲菲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700000000200355 | |
杨 湧 | 注安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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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像 资 料 |